石家莊:花納稅人的錢建項目須全面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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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2日 15:01 新華網 | |||||||||
新華網石家莊9月22日電 (記者 陳玉) 河北省石家莊市今后凡是財政性投資項目、政府采購、基礎設施及公用事業項目等政府關聯事項,實施前都必須在報刊及信息網絡上公開披露項目信息10天以上,以保障社會的知情、監督和廣泛參與。 這是石家莊市政府9月21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的。
石家莊市政府規定必須全面公開信息的政府關聯事項包括,財政性投資項目、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建設工程、基礎設施及公用事業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政府采購、國有企業改制中的股權轉讓等。石家莊市政府專門下發通知要求,這些項目實施前,政府有關部門必須向社會公開發布項目的全部內容和要求,除國家指定的報刊或信息網絡外,縣一級的政府關聯事項一般應在市級以上媒體發布,市級的一般應在市本級和省級以上媒體發布,重大事項信息應在有較大影響的專業性或綜合性媒體上發布,必要時可連續發布或選擇多家媒體發布。從信息發布到投標單位提交資料的截止日,除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以外,最短不得少于10天。 石家莊市常務副市長朱浩文說,即將開工的投資27億元、全長73公里的石家莊市環城公路及石家莊一批國企改制產權轉讓項目將首批試行全面公開披露項目信息,這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門工作的透明度,將納稅人的錢使用得更有效、更節約、漏洞更少。 實行信息公開后,石家莊市同時要求申請參與政府關聯事項的企業提交相關的資信情況,核查確認后納入永久性的企業誠信記錄,以此杜絕政府項目招投標中的“關系標”“人情標”,并為逐步建立企業信用體系積累數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