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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境外金融機構獲準經營人民幣遠匯業務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2日 14:29 大洋網-廣州日報

  本報訊 自人民銀行于上月放寬境內遠期外匯業務的限制,近日幾家國際金融機構相繼獲得經營牌照。有分析人士認為,雖然現在遠期外匯的交投冷清,但作為人民幣匯率改革的配套,意義深遠。

  日前有報道指出,六家境外金融機構,包括花旗集團、匯豐銀行、恒生銀行、德意志銀行、東京三菱金融集團以及三井住友銀行,已獲國家外管局批準在境內開展人民幣遠期業
務,能夠為其企業客戶提供外匯對沖服務。匯豐銀行中國業務總裁翁富澤表示,自人民幣匯率改革后,企業客戶及銀行對人民幣匯率風險對沖服務的需求上升,剛獲批的外匯業務讓該行通過人民幣與主要外匯之間的遠期交易,以滿足客戶需求。

  上月中旬,

人民銀行公布《關于擴大外匯指定銀行對客戶遠期結售匯業務和開辦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加快發展外匯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強調對于提高
匯率
形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增加避險工具、加速銀行間外匯市場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投資銀行雷曼兄弟亞洲經濟師范文仲指出,遠期人民幣匯價是現貨價的主要參考數據,允許更多國際金融機構參與人民幣的遠匯交易,有助于中國匯率機制逐步邁向市場化。(禪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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