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海口9月19日電 (劉華、王英誠、趙葉蘋) 新學期伊始,海南省部分優質初中,即國有重點中學改制為“國有民辦”的初中,收取高額學費,使得一些成績優異但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小學畢業生被好學校無情地拒之門外。這一做法引起了社會各界的質疑。
“孩子考上了,父母考不上啊!”
12歲的張文洲(化名)是一個聰明好學又懂事的學生,她在今年小學畢業考試中取得了語文、數學和綜合三科全“A”的好成績。以這樣的成績,在海口上任何一所初中應該都不是問題,也包括面向全省招生的“國有民辦”初中海南實驗中學(原海南中學初中部)和海南華僑中學初中部。然而,由于父母交不起高達3萬元的費用,小文洲被這兩所學校拒之門外。
談到女兒上學的事,原海南明珠酒店的下崗會計張海昌臉上寫滿辛酸與無奈。“文洲很爭氣,(在所有報考海南實驗中學的學生中)考了第14名,本以為這么好的成績總該能上好學校吧,沒想到學校卻通知我們要交3萬元學雜費。”張海昌說,家里也收到了海南華僑中學初中部的交款通知書,但要求家長先到學校交夠2.58萬元學費換取正式的入學通知書。逾期不交,則被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得知這個消息時,下崗多年的張海昌懵了:“現在我和老婆就靠著在外面打零工勉強維持一家三口的生活,真的就是吃一頓算一頓,一下子哪里拿得出兩三萬元啊?”東拼西湊,張海昌在報名截止日期只籌到1.5萬元。一心想讓女兒讀上“好學校”的張海昌迫不得已,只好打電話給海南實驗中學,詢問能否緩交學費,沒想到卻得到一句這樣的答復:像你們這種家庭條件,小孩兒最好不要到我們這兒讀書,以后的費用你們也交不起!
看見父母為學費的事兒這么發愁,小文洲噙著淚對張海昌說:“爸爸,家里沒錢,我就不念實驗中學了。”轉述這句話時,張海昌眼眶有些濕潤,他說:“孩子考上了,父母考不上啊!”
實際上,即便交了這3萬元學費,也不意味著學生家長在以后3年里就不用再為錢的問題操心了。這3萬元,只不過是一個開始。曾有內部人士做過估算,在海南實驗中學讀完初中還要再花4萬元左右。
相比之下,2004年海南省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7736元,而農民的年人均純收入只有2818元。也就是說,一個城鎮居民10年左右的收入僅夠一名學生讀三年初中,農民則需20多年。張海昌不解地問:“在海南,有多少家庭的小孩上得起這樣的學校?這些國有學校到底是為誰而開的呢?”
這是不是變相亂收費?
初中入學收兩三萬元,算不算亂收費?對此,海南中學原副校長、海南實驗中學校長周宏石的答復是:海南實驗中學作為“國有民辦”初中收費是有依據的,海南省政府下過批文;“國有民辦”體制有助于解決政府對教育投入不足的問題,可以促進辦學條件的改善。海南華僑中學副校長曾紀寧的觀點與此類似。
所謂“國有民辦”,就是指國有學校由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承辦。海南中學2000年秋開始,以學校“整體承辦”的形式對其初中部進行改制并收取高額學費,2004年更名為“海南實驗中學”。海南華僑中學則是2003年向銀行貸款9000萬元創立了民辦初中部,初中部設于該校校內。
這兩所民辦學校收取高額學費的依據,是2002年海南省教育廳、發展與改革廳、財政廳作出的《關于海南中學初中部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批復》:“鑒于海南中學初中部已實行辦學體制改革,按照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就海南中學初中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批復如下……雜費:每生三年3萬元”;另一項與此類似的批復寫道:“……雜費:海南華僑初級中學每生4300元/學期”。
民革海南省委宣傳處處長常克英說,教育部早已作出明確規定,各地要抓緊治理“一校兩制”等不規范辦學行為,進行辦學體制改革的試驗,應該主要選擇基礎薄弱學校進行;這類試驗學校必須是獨立法人,有獨立校園、校舍,獨立核算,獨立辦學;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較高、社會聲譽較好的公辦學校是長期積累形成的公共教育資源,不得改為民辦或以改制為名實行高收費;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學校不得轉為民辦學校。她說,海南中學和華僑中學的這種做法顯然是違反規定的,這兩所學校的初中部,聚集了全省最好的師資力量。海南省人大科教文衛工委委員吳鋒則認為,鑒于這個問題各方爭議很大,應該多聽聽群眾的呼聲。
海南省教育廳廳長黃國泰曾針對優質初中“國有民辦”一事作出答復:根據教育部要求,各地必須停辦重點初中,一律實行小學畢業生免試就近入學。由于海南中學初中部等歷來都是面向全省招生,如果改成就近招生,全省老百姓不會答應;如果停辦,全省這樣好的優質初中教育資源將更加匱乏。所以轉成了現在這種民辦初中形式。
常克英認為,“優質初中教育資源匱乏”不能作為收取高額學費的借口,“國有民辦”的做法不但沒有解決“優質初中教育資源匱乏”的問題,反而使普通收入家庭的子女本應享有的資源變得更加匱乏了。
學生家長黃廣民認為,以往一些重點中學利用學校的名氣收取“贊助費”,現在不允許辦重點中學收“贊助費”了,這些學校就搞“國有民辦”收取高額學費,這就是一種變相的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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