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指導 服務基層 江蘇出臺進一步加強對全省審計工作指導的意見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0日 10:30 審計署網站 | |||||||||
來源: 江蘇省審計廳 江蘇省審計廳近日召開全省審計工作座談會,研究貫徹全國審計工作座談會精神,加強對基層審計機關的服務和指導。會議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全省審計機關指導的意見》,主要有六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實現審計項目計劃方法和審計項目授權管理“兩個改進”,加強審計計劃指導。二是堅持審計工作情況通報、審計業務對口交流、審計業務培訓、審
江蘇省審計廳朱堯平廳長在會議上提出三條要求: 第一,要充分認識加強指導、服務基層的重要性。《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實行雙重領導,業務上以上級審計機關領導為主。加強指導、服務基層,是上級審計機關的法定職責。目前,基層審計機關的困難比較多,需要解決的問題也比較多,工作相對薄弱。貫徹科學發展觀,必須做到省、市、縣三級審計工作全面協調發展。上級審計機關必須加強指導,牢固確立服務基層的思想。必須十分明確,沒有基層審計工作的進步,就沒有全省審計工作的進步;沒有基層審計事業的發展,就沒有全省審計事業的發展。我們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認識和對待加強指導、服務基層的問題。 第二,要認真落實加強指導、服務基層的各項具體措施。在貫徹落實加強指導、服務基層的工作意見時,要注意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指導與領導的關系。上級審計機關與下級審計機關在業務上具有領導關系,但是這種領導更多地是通過指導去實現的。沒有工作上的悉心指導,便難以在業務上進行領導。二是指導與服務的關系。基層審計機關的困難和問題,凡是上級審計機關能解決的要幫助解決,自己不能解決的要通過調查研究,與地方黨委、政府領導交換意見,爭取他們幫助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也要與基層審計機關的同志說清楚,今后繼續創造解決的條件。三是分類指導與統一要求的關系。指導不是一切都統一計劃和步調,也不能搞一刀切、一律化,分類指導是我們的原則。尤其是在江蘇三個板塊經濟和社會發展差異極大、各地審計工作的基礎和條件極不相同的情況下更應該強調分類指導,強調從各地的實際情況出發開展工作。但分類指導也不是不能統一要求,對一些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東西、需要大家一起去做的事,沒有統一要求是不行的。 第三,要把加強指導、服務基層作為改進審計機關領導作風的重要方面付諸行動。加強指導、服務基層,省廳是關鍵,廳領導和各處室領導都要有實際行動,都要作為一項長期工作堅持去做。各市審計局的領導也要從自己的實際出發,開展好工作。加強指導、服務基層,一方面要求審計機關領導加強調查研究,掌握指導工作的主動權;另一方面要求審計機關領導加強組織協調,發揮各方面指導工作的積極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