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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人民幣圖樣須經央行審批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9日 09:04 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9月8日訊 記者田俊榮報道:為維護人民幣法定貨幣地位和信譽,中國人民銀行近日制定并公布了《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和《經營、裝幀流通人民幣管理辦法》。兩個《辦法》均從2005年10月10日起施行。

  《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規定,人民幣圖樣的使用實行一事一批的審批制度。中國人民銀行是使用人民幣圖樣的審批機關,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是使用人民幣圖樣申
請的受理機構。使用與人民幣同樣大小的人民幣圖樣,必須加蓋“圖樣禁止流通”的非隱形文字字樣,字樣大小應覆蓋圖樣幅面的1/3以上。使用放大和縮小的人民幣圖樣,放大和縮小的比例必須不低于25%。

  《經營、裝幀流通人民幣管理辦法》規定,經營流通人民幣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中國

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是經營流通人民幣申請的受理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是經營流通人民幣的審批機關。裝幀流通人民幣實行一事一批的審批制度。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是裝幀流通人民幣申請的受理機構,中國人民銀行是裝幀流通人民幣的審批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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