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5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正式啟動廣東省第二次農業普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訂工作計劃,落實普查措施,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通知》明確,為確保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省人民政府決定成立以副省長李容根為組長的廣東省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全省農業普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省統計局,負責農業普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要求各級政府要在今年9月底前相應成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農業普查工作。
《通知》強調要抓好保障,扎實推進普查工作。要求各地按照全省的統一部署,認真做好普查機構的組建、經費預算、辦公用房和設備配備、工作方案的制定等普查前期的準備和保障工作。農業普查經費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級財政共同負擔,從2006年起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按時撥付到位。對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級政府和各部門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扎實推進相關工作。
(廣東省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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