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消息 廣東省安監(jiān)局有關負責人4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廣東省所有253對煤礦已經(jīng)一律依法停產整頓,其中112對無證非法開采、“三證一照”不齊全及高瓦斯、水害嚴重的煤礦已被依法關閉,梅州、清遠、韶關三個主要產煤市的煤礦整治工作正在進一步深入之中。
該負責人說,廣東現(xiàn)有煤礦253對。經(jīng)核查,韶關市111對煤礦中,“三證一照”齊
全的僅有2對(均為高瓦斯礦);清遠市51對煤礦均為證照不全的煤礦;梅州市91對煤礦中,“三證一照”齊全的有29對,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45對,原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正在重新評審的19對,沒有《煤炭生產許可證》的1對,沒有《采礦許可證》的9對,沒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的24對。
據(jù)他介紹,目前清遠市51對證照不齊的煤礦已全部關閉,梅州市有5對無證照、證照不全且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非法礦井已關閉炸封,8月27日又公布對39對證照不齊的煤礦實施關閉。韶關市在前期自行關閉9對煤礦的基礎上,又關閉了18家煤礦。三市正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繼續(xù)深入開展煤礦整治工作。
他說,廣東省經(jīng)貿部門及各市相關部門目前正在加大從外省組織調入煤炭資源的力度,穩(wěn)定煤價,滿足生產和群眾生活的需要;省政府也已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和關注煤礦停產整頓與關閉對相關產業(yè)和人民群眾生活的影響,提早介入,主動工作,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包括對煤礦停產整頓期間被關閉煤礦已上繳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費、采礦權價款、采礦權使用費、礦產資源開采登記費、企業(yè)登記費等收費,要按照“誰收誰負責”的原則,盡快退還給礦主;省財政充分考慮煤礦停產整頓對產煤縣(市、區(qū))財政的影響,在年終考核和轉移支付中對其給予適當照顧;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政府及煤礦妥善安置、遣散礦工,切實兌現(xiàn)礦工被拖欠的工資等。
他介紹說,據(jù)了解,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8·7”事故的發(fā)生反映強烈,對礦主非法生產造成“礦主賺錢、礦工遇難、政府買單”的問題表示極大憤慨;要求政府嚴懲有關責任人,進一步規(guī)范煤礦生產經(jīng)營秩序;對省委、省政府決定立即開展煤礦停產整頓與關閉工作表示理解、支持和擁護。
在停產整頓期間,由于種種原因,特別是部分礦主對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政策理解不夠,個人利益受損,部分礦區(qū)確實出現(xiàn)過群體性上訪的情況,但少數(shù)媒體關于上訪過程中出現(xiàn)傷人事件的報道是沒有事實依據(j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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