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解讀《直銷管理條例》
新華社2日受權播發《直銷管理條例》。針對大家關心的一些問題,新華社記者采訪了國務院法制辦、商務部負責人。
直銷管理條例·直銷員制度
不得招募10種人員
包括直銷員的招募、培訓和直銷行為規范等內容的直銷員制度,是直銷法律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因此,條例對直銷員制度作了以下幾方面的規定:
一是,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可以招募直銷員,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招募直銷員。
二是,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招募未滿18周歲的人員、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全日制在校學生、教師、醫務人員、公務員、現役軍人、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境外人員及法律以及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人員為直銷員。
三是,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招募直銷員應當與其簽訂推銷合同。未簽訂推銷合同的人員,不得從事直銷活動。
四是,直銷企業應當對擬招募的直銷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考試。獲頒直銷員證后,方可從事直銷活動。
五是,直銷員在直銷過程中不得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
30日內可以退貨
直銷管理條例·消費者權益
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直銷員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條例借鑒了一些國家和地區的監管經驗,確立以下三項制度:
一是退貨制度。條例規定,直銷員和消費者在購買直銷產品后30日內,產品未開封的,有權憑直銷企業開具的發票或者售貨憑證向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直銷企業服務網點或者推銷產品的直銷員辦理退換貨;后者應當在7日內,按照發票或者售貨憑證標明的價款辦理退換貨。
二是信息披露制度。為了便于直銷員和消費者及時掌握有關情況,防止上當受騙,同時有利于監管,條例規定,直銷企業應當建立并實行完備的信息報備和披露制度。
三是保證金制度。直銷企業應當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銀行開設專門賬戶,存入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在直銷企業設立時為人民幣2000萬元;直銷企業運營后,保證金的數額應當保持在直銷企業上一個月
直銷產品銷售收入15%的水平,但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幣2000萬元。
直銷管理條例·設立條件
沒八千萬不能搞直銷
根據條例規定,一個企業要申請成為直銷企業應當具備四個條件:(一)投資者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提出申請前連續5年沒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外國投資者還應當有3年以上在中國境外從事直銷活動的經驗;(二)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三)依照本條例規定在指定銀行足額繳納了保證金;(四)依照規定建立了信息報備和披露制度。
直銷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是有前提條件的,即必須在其從事直銷活動的地區建立符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求的服務網點,以方便和滿足消費者、直銷員了解產品價格和退換貨及企業依法提供其他服務的需要。
直銷管理條例·監管措施
非法直銷可罰50萬
條例專設一章,明確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日常監督管理可以采取的手段和措施。根據條例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進行現場檢查時,可以采取進入企業、詢問當事人以及查閱、復制、查封、扣押有關材料和非法財物等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企業有涉嫌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可以責令其暫時停止經營活動。條例對違反本規定的各類違法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對未經許可從事直銷活動或者通過欺騙、賄賂等手段取得直銷許可的違法行為,條例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依法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撤銷相應的許可。對直銷企業的其他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以罰款、吊銷其執照直至直銷經營許可證等。
直銷變傳銷按傳銷論處
條例還與《禁止傳銷條例》作了必要銜接,規定:違反本條例的違法行為同時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也就是說,如果借直銷之名行傳銷之實,執法部門將會根據《禁止傳銷條例》予以處罰。據新華社
新聞名詞
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
直銷企業:是指依照《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經批準采取直銷方式銷售產品的企業;“直銷員”是指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將產品直接推銷給消費者的人員。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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