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發出緊急通知:嚴禁以租代征圈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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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31日 18:32 羊城 | |||||||||
此前,一些地方藉此違規擴大建設規模 新華社電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規避法定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及繳納有關稅費,通過租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為此,國土資源部日前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從嚴從緊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堅決制止“以租代征”違法違規用地行為。
根據規定,各類開發建設活動需要占用農民集體農用地的,都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用于非農業建設的,必須依法按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手續。用于農林開發的農民集體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將農用地轉為非農業建設用地。但是,目前一些地方混淆土地征用和租用的政策界限,該征的不征,該租的不租,特別是以“以租代征”行為,干擾了建設用地管理秩序,影響了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和耕地保護目標的實現。 為此,國土資源部要求各地依法嚴肅查處“以租代征”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對涉及違法占用基本農田和耕地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后,確需補辦用地手續的建設項目,必須附具對違法違規案件和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及落實情況,征地補償費用、耕地開墾費按違法用地期間最高標準支付和繳納。 鏈接 “以租代征”曾在國內一些城市被當作經驗準備推廣。據報道,前兩年某大城市一段高速公路與沿線農民簽訂長達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租用高速路兩側的農田、果園、魚塘,全部用來種樹種花,營造“綠色走廊”。據分析,以往向農民征地,每畝價格高達10萬—20萬元,以此次綠化帶涉及的70多公頃土地計算,征地成本高達1至2億元。而向農民租地,每年僅付給農民73萬多元,30年共計2211多萬元。同時還保障農民出租土地后的利益,農民普遍表示歡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