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公司被逼良為娼 中國將制定企業道德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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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31日 11:27 華夏時報 | |||||||||
記者昨日獲悉,商務部正聯合相關部委制定“中國企業道德標準”。這意味著中國政府著手規范中國企業行為,而中國企業的商業倫理也開始受到關注。 美國法律對中國企業施加影響 2004年4月6日,在連朗訊中國發言人都不知情的情況下,美國朗訊向美國證交會遞交
DPC公司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專業性診斷試劑跨國公司。 最近的事件,沒有像朗訊案一樣吸引西方媒體。西方媒體是否認為這是在中國的普遍現象,不得而知。 沒有負面報道不意味著沒有負面影響。一位外國官員甚至多少有些偏激地說:“我無法相信,一個外國公司可以在中國獲得成功,并同時能夠保持手腳干凈。” “好公司被‘逼良為娼’”,中國商務部研究院跨國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樂就DPC事件置評:“讓美國的法律對中國企業施展威力,我們應該有所對策。” 中國公司多不知商業倫理即“軟競爭力” 我們當然不會認為,美國人懲治自己的公司,目的是幫助中國凈化市場。 美國《海外反腐敗法》的初衷是為了維護公平競爭。如果一家美國公司因行賄獲得機會,那么不行賄的美國公司就處于不利地位。所以必須以法律的手段,使所有的公司都不敢行賄,哪怕行賄行為發生在本國之外。 就該法規而言,其潛臺詞分明是:美國公司應該而且必須到世界各國去掙錢,但是,絕不能把那些國家的腐敗病毒帶回來,以致污染和毒化了美國的商業環境。 這其中當然有一貫的美國優越感,但是也反映了美國人對其商業倫理的自信。 除了美國的《海外反腐敗法》,聯合國的《全球反腐敗公約》和經合組織的《反行賄公約》也對跨國公司的行為做了一系列規范。國際組織認為:由于跨國公司的行賄行為損害了發展中國家的可持續發展機會,因此必須承擔調查和起訴本國公司的義務。 在法律和國際公約的威懾下,跨國公司也自發地開展了提升公司責任理念的工作。而將公司責任制度化,也大大增強了跨國公司的“軟競爭力”。這一理念,年輕的中國公司還沒有完全領悟。 商務部將規范中國企業行為 在跨國公司的標準里,企業的公司責任包括: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承擔社會責任(即保護員工、消費者及一切利益相關者的權益);承擔環保責任。 今年6月起,中國海洋石油公司競購優尼科石油公司時,對美國媒體多次提到了“股東利益”的概念。同樣是出于對股東利益的保護,中海油于8月撤回了收購要約。 可惜迄今為止,“股東權益”的說法對中國人還太陌生。從商務部研究院得到的資料里,記者發現,從2003年至2004年5月,上市公司中共發生過10起大型的圈錢事件,涉及金額數十億元。 “這些公司把股東當成圈錢的工具,還談什么保護股東利益,談什么社會責任?”一位專家表示。 王志樂認為:國際跨國公司基本都有數百年的歷史,早就實現了經濟利益最大化,能夠充分保護股東權益。而中國的民營企業的平均年齡還不超過3歲,就連海爾這樣的知名企業才剛過了20歲,還處于資本積累階段,不能采用和國際巨頭一樣的標準。 這也正是商務部決定用引導的形式,而不是用立法的手段,來強調公司責任的原因。但是王志樂同時指出:“如果中國企業不注重公司責任,勢必在‘走出去’等進一步發展的問題上碰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