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欲掐污染源頭 項目環評將升格為規劃環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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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30日 02:44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葉靜 發自宜賓 環評將“往高處走”,全面介入規劃決策層面,從源頭上堵住污染。 日前召開的第八屆綠色中國論壇上,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指出,一個完整的決策鏈應該是戰略—政策—規劃—計劃—項目。從理論上講,政策戰略環評應先行,區域與行業
據了解,明年全國人大環資委將開展對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情況的大規模專題調研,并在此基礎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而規劃環評制度的實施情況很可能成為其中一個重點。 “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一樣,早在2003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就已確定,即對土地利用規劃,區域、流域、海域開發規劃和十類專項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雖然年初發起的“(項目)環評風暴”已經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但項目環評不能有效地從源頭上防范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在項目環評中,即使每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能夠做到達標排放,但大環境中的污染總量仍是遞增的。因此如果只是停留于初級的項目環評上,那么,這些“達標的”、“微小的”影響疊加起來仍會突破環境容量,影響到整體的環境質量。 “規劃環評”就是在政策法規制定之后,項目實施之前,對有關規劃的資源環境的可承載能力進行科學評價。其中一個重要內容是分析規劃中對環境資源的需求,根據環境資源對規劃實施過程中的實際支撐能力提出相應措施。因此,通過規劃環評,能夠有效設定整個區域的環境容量,限定區域內的排污總量。 “由于建設項目只處于整個決策鏈的末端,無法從源頭上保護環境,不能指導政策或規劃的發展方向,也不能解決開發建設活動中產生的宏觀影響、間接影響、二次影響和累積影響。”潘岳認為,相比項目環評,規劃環評實現了從微觀到宏觀,從尾部到源頭,從枝節到主干,從操作到決策的轉變和飛躍,是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根本性改革。 全國人大環資委法案室孫佑海主任提出,全國人大將及時制定配套的法律和規章以及技術規范,為具體操作規劃環評的實施創造條件。 從現實的情況來看,缺乏系統的戰略環評理論和技術方法,部門間的合作機制沒有建立,國內戰略環評隊伍比較薄弱等因素都還阻礙著環評規劃的實施與運作。潘岳表示,作為一個系統工程,規劃環評還需要多部門共同快速的推進。 潘岳透露,在今后的發展中,國家環保總局將依法在土地開發,流域、區域和海域三個不同區域以及工業、農業、能源、城市建設、交通和林業等十類專項規劃中大力開展不同層次的規劃環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