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論道
暨南大學教授 李金亮
在我們的國民經濟中,究竟要不要國有企業?如果要的話,什么領域要?要多少數量?這是牽涉到國企存在合理性的問題,也是牽涉到國企布局和國企在國民經濟中所占比例的
問題,更是直接牽涉到國企改革的重大問題。茲事體大,不得不辯。
從理論上說,國有企業在促進社會公平和提高國民經濟總體效率方面,是可以而且必須發揮其功能的。但是,從國企存在的現狀來看,國企在國民經濟中的彌漫性分布和國企的功能錯位,又造成了不公平和低效率的問題,這顯然是跟現代經濟所追求的目標相抵牾的,也是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相違背的。因此,目前國有企業中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不具有合理性的。這也就構成了對國企必須進行改革的最大的理由。
在現代經濟中,根據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將眾多的國民經濟行業劃分為非競爭性行業和競爭性行業,乃是一種通例。
根據國際經驗所提供的數據,非競爭性行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所占的份額,一般不超過20%。
所謂非競爭性行業,是指不存在競爭或競爭程度相當低的一些行業。例如,壟斷性行業(如造幣業)、公益性行業(如城鎮中的市政、治安等)以及具有導向性的行業(如一些投資量大、投資回收期長的基礎設施建設等)。這些非競爭性行業的存在,在現代經濟和現代社會中是極為必要的,有利于實現社會公平和提高總體國民經濟的效率。但是,由于這些行業所具有的特點,它們卻不能進行或比較難進行由眾多主體參與的競爭經營。
除了上述的非競爭性行業之外,國民經濟中的其他行業均屬于競爭性行業。在這些行業中,有著眾多的主體參與經營。在眾多主體之間,存在著競爭甚至非常激烈的競爭。由于存在著市場競爭,資源在這些行業之間的配置、資源在同一行業中不同企業之間的配置,會在競爭中以優勝劣汰的方式得到優化;資源的使用效率,也就會得到不斷的提高。
我國目前的情況是:國有企業幾乎壟斷著一切非競爭性行業;與此同時,還幾乎彌漫于國民經濟中的所有競爭性行業。
這種情況的存在,一方面是由于歷史的原因所造成:改革開放前的國民經濟,就是以國有制為代表的公有制一統天下;另一方面則由于上個世紀90年代所刮起的政府主導經濟發展的狂飚所造成。
這種情況關鍵是由國有企業功能的嚴重錯位所導致。國有企業干了許多不該干而且干不好的事情,而國有企業該干的、應該干好的事情卻沒有干和干得不好,結果造成了資源不合理的配置和資源使用效率的低下。總體而言,國企既沒有很好地發揮其實現社會公平的功能,也沒有對總體效率的提高作出其應有的貢獻。
肯定國有企業存在的合理性,對國有企業的功能進行明確的定位,將其功能界定為實現社會公平和有利于國民經濟總體效率的提高,將國有企業發揮功能的領域集中在國民經濟中的非競爭性行業,并將國有經濟占國民經濟的比重降到國際通行例的20%,這應該是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經濟調整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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