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先驅導報記者 張雪湄 報道 中日東海油氣田之爭源于中日專屬經濟區之爭。
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沿岸國可以從海岸基線開始計算,把200海里以內的海域作為自己的專屬經濟區。專屬經濟區內的所有資源歸沿岸國擁有。中日兩國之間的東海海域很多海面的寬度不到400海里,最寬處也只有360海里,因此產生了大片爭議海域。
沖繩海溝之爭
中日的爭議主要在于對于大陸架的判斷。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梁云祥介紹,中國認為一直到沖繩海溝都是大陸陸地的自然延伸部分,完全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所以說在沖繩海溝以西都應該是屬于中國的。但日本認為沖繩海溝并沒有從地質上把這個大陸架給割斷,認為中國和日本是共有這塊大陸架。
日方據此提出以兩國海岸基準線的中間線來確定專屬經濟區的界線,即所謂的“日中中間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大陸架交錯的國家應該經過協商解決劃界問題,如果不能達成協議,則依照中線原則)。
而中方的依據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76條,大陸架的邊緣是2500米的等深線,而東海大陸架是一個廣闊而平緩的大陸架,向東伸延到沖繩海溝,在水深2940米的斷層戛然而止,所以所謂的共享大陸架根本就不存在。從自然地理學上看,大陸架是從中國大陸一直延伸到沖繩海溝的。
中日爭議最大的沖繩海溝可能也是東海油氣儲量最為豐富的地區。
南海范例
中方考慮到存在爭議,為了維護兩國關系,一直沒有在存在爭議的海域進行資源開采活動。對于東海劃界問題上的爭議,中方一貫主張雙方應該通過談判加以解決,多次強調,“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是解決東海問題的惟一正確選擇。
事實上,在有爭議海域,國家之間通過聯合合作的方式勘探、開采,一直是擱置爭端的好辦法。中越菲南海石油勘探就是一個很好的范例。
2005年3月14日,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中國最大的離岸石油生產企業中海油作為中國的代表,與菲律賓及越南的石油公司簽署了為期3年的《在南中國海協議區三方聯合海洋地震工作協議》。3家公司將在總面積14.3萬平方公里的協議區內研究評估石油資源狀況。
對于中方提出的“共同開發”,日本政府也一度表示愿意合作,但卻提出了要求中方先提供相關資料等苛刻條件。業內專家認為,日本毫無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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