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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類藥明年起全國藥店禁售 需要者須去醫療機構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7日 10:10 北京娛樂信報

  據新華社電 從2006年1月1日起,麻醉藥品、放射性藥品、一類精神藥品、終止妊娠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胰島素除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疫苗,以及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藥品零售企業不得經營的藥品,在全國范圍內藥品零售企業不得經營。屆時,需要上述藥品的患者須前往醫療機構。

  此外,從明年起,注射劑、醫療用毒性藥品、二類精神藥品、其他按興奮劑管理的
藥品、精神障礙治療藥(抗精神病、抗焦慮、抗躁狂、抗抑郁藥)、抗病毒藥(逆轉錄酶抑制劑和蛋白酶抑制劑)、腫瘤治療藥、含麻醉藥品的復方口服溶液和曲馬多制劑、未列入非處方藥目錄的抗菌藥和激素,以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其他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藥品,在全國范圍內須憑處方銷售。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積極推進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工作,通過嚴格處方藥的管理,規范非處方藥的管理,保證公眾用藥安全。2005年和2006年,要以加強對公眾自我藥療存在安全隱患、易造成濫用處方藥的管理為重點,進一步消除群眾用藥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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