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蔡倫、柳宗元、王船山、譚嗣同是湖南歷史上的四大名人。不過,他們的名字不久之后也許就會與防火材料、開胃酒、米酒和葡萄酒聯系起來。記者昨日從有關部門獲悉,目前這些人名已經注冊申請商標并正處在公告期內。而這些名人被申請注冊成商標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反響。
四大歷史名人成商標
近日,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的一份商標監測報告顯示:在國家商標局2005年8月28日《商標公告》當中:“蔡倫”被注冊在耐火材料、耐火纖維等商品上;“柳宗元”被注冊在開胃酒、燒酒等商品上;“王船山”被注冊在米酒、黃酒等商品上;“譚嗣同”被注冊在白蘭地、威士忌等商品上。據了解,除了“王船山”、“譚嗣同”兩件商標由自然人申請注冊外,其他兩件商標均由名人所在地的企業申請注冊的。代理“蔡倫”、“柳宗元”商標注冊的湖南正邦商標事務所所長楊再夫告訴記者,無論個人還是企業用歷史名人名稱注冊商標都是一種正,F象,而企業注冊這些商標無非是想借名人效應把產品名聲打出去。企業為什么選擇歷史名人作商標呢?一是歷史名人便于記憶,用它做商標可以減少廣告成本,容易被消費者接受;其次是,申請歷史久遠的歷史名人作為商標很少引起名人家屬爭議,注冊成功率較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歷史名人都可以用來注冊商標。據介紹,一些帶有政治色彩的歷史名人不論是正面人物還是反面人物都不能注冊商標。
名人做商標不違法
自從2002年新商標法允許自然人注冊商標后,近年來名人的姓名、藝名甚至諧音被申請注冊商標的事件頻繁發生,魯迅、米盧、李湘等也都遭遇過商標注冊糾紛。目前商標法沒有禁止用名人名稱或者諧音注冊商標,而且不少名人名稱或諧音已經被成功注冊成商標。北京集佳商標事務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現行《商標法》,在未影響及侵犯他人姓名權的前提下,名人姓名是可以被注冊商標的。但是,申請近代歷史文化名人作商標還要區別開來,據介紹,申請近代歷史文化名人作商標只允許直系親屬,同時還要提供公證處的證書方能申請注冊。記者為此咨詢了有關法律界人士。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楊律師表示,雖然《商標法》沒有規定不能以名人名稱注冊商標,但在使用過程中還涉及是否違反《民法通則》中關于“公民的名稱權受到保護”的問題。他認為,除了黨政軍、國家領導人、歷史名人的名稱不能隨便使用外,其他名人的名稱注冊商標只要不用在和該名人特定影響圈一樣的范圍內,就不算是侵犯名稱權。(鐘合)(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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