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倡議并與中國投資協會國有投資公司委員會共同組織召開的國有投資公司法律工作研討會8月17日在吉林省長春市召開。
會議邀請了中國投資協會國有投資公司委員會成員單位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司、天津投資集團公司、黑龍江省電力開發公司、吉林省開發建設投資公司、河北省建設投資公司、遼寧省投資集團、江蘇省國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經濟技術開發公司等11家中央和省市國有投資公司參會,各單位分管法律工作的領導或法律機構負責人共計24人出席了
會議。
本次會議主要是圍繞著介紹本企業目前的法制工作現狀、法律人員參與重大經營決策的途徑和方式、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的思路和措施等三個話題進行了研討。各與會單位均作了認真的準備,9家公司提交了書面交流材料。會議氣氛坦誠而融洽,大家相互交流了各自企業在依法經營,防范風險方面的做法與體會;探討了如何使法律工作與公司業務工作融合與協調,從而提高法律工作服務水平問題、如何強化對控股企業重大法律事務的監督和指導問題以及如何解決法律工作人員的數量和素質不能適應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思路;探討了今后如何加強投資公司之間的法律工作合作等問題。
通過交流可見,與會各單位在加強公司法律工作中,各有特點,各有經驗。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以及監管部門的要求,部分國有投資公司法律事務管理工作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總體上講,投資公司的法律工作已從設立內部機構、明確定位,發展到建立和完善法制建設規章制度,并通過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和加強法律工作的階段。法律工作的重點已由過去的清理債權債務,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等,轉移到了對企業經營活動進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監督”等多個領域。法律工作的范圍已由企業總部、全資子公司延伸到了控股企業。法律工作的程序已逐漸覆蓋企業經營工作的各個環節。
與會代表一致認為,隨著法律工作重點的轉移和領域的不斷擴大,面對如何落實和加強對企業經營工作的服務與支持?如何在揭示風險的同時,提高防范和化解風險的能力等日益突出的新課題,非常有必要在國有投資公司之間開展橫向的經驗交流,相互啟發和借鑒,以促進國有投資公司依法經營,防范風險的水平和能力的進一步提高,推動國有投資公司的法律工作的開展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