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業企業大搬遷啟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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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5日 09:04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主城區發展都市型工業及總部經濟,其它工業企業一律轉移 本報南京8月24日電 記者申琳報道:8月19日,隨著南京市市長蔣宏坤與南京化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沈光宇在責任狀上簽字,南京工業企業大搬遷工作正式啟動。 南京市政府已決定:“用3年左右時間,主城區保留部分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工業用地
市政府在與南京化纖簽訂的責任狀上要求:2007年底前,位于主城棲霞大道的南京化纖廠整體搬遷到江北南京化工園。蔣宏坤說,這是給全市人民一個強烈的信號:南京整治工業企業污染、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推進循環經濟發展進入攻堅階段。 從1992年起,南京在全國大城市中率先實施污染企業搬遷易地改造,截至去年,共有192家企業實施了污染搬遷治理。然而,南京主城區的環境質量仍不容樂觀,城區水體尚未消除黑臭,鋼鐵、鈦白化工、化纖等行業的污染尤為突出。市環保局近期已將這些行業中的14家企業列入第一批限期治理或搬遷名單,凡不能按期達標排放者,環保局將報請市政府堅決予以停產治理。 南京主城區目前有工業企業617家,工業用地面積28.69平方公里,占主城區規劃面積的11.8%。南京市對這些企業的處理依據其性質大致分為3種情況:污染少、易治理企業就地改造;有污染但有市場且正常生產的企業實施搬遷;污染嚴重,不能正常生產的企業實行限期關閉。后兩類企業的時間表下限為2007年底,主城區列入搬遷計劃的企業,凡是未能按計劃完成搬遷任務的,都要限期關閉。對于確屬情況特殊的,最遲不能晚于2008年底。 南京市政府強調,此次工業企業大規模搬遷,必須運用高新技術改造落后工藝,實現清潔生產和產品、技術的升級換代,切實避免易地“克隆”,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此外,要堅持企業搬遷與產業集聚相結合,向同類產業或配套產業相對集中的開發區、郊縣工業集中區轉移。南京市為此劃分了產業集聚的相應區域。 為推動企業搬遷順利進行,南京市制定相關政策:土地存量資產公開交易的收益,是企業實施搬遷的主要資金來源。搬遷企業原址土地的變現,一律按計劃公開上市交易,土地變現資金扣除相關費用后的83%予以返還企業。2005至2008年4年間,市財政每年安排2000萬元用于獎勵搬遷企業,早搬早獎、快搬多獎、逐年遞減。化工企業從搬遷之年起,前5年上繳的排污費地方留成部分分3年返還,專項用于企業“三廢”治理設施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