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昨日提交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進行首次審議。修改主要涉及兩項內容: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報。
個稅起征點提高700元
每人每月最多少繳315元
草案將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目前的800元每月提高到1500元每月,高于城鎮職工的人均負擔消費支出水平,使中低工薪收入者不繳個人所得稅或者稅負較輕。按照現行稅率計算,每人每月將最多少繳稅315元。
高收入者須自行申報納稅
草案規定: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納稅人都必須自行申報,稅務機關就可以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對不申報或申報不實的納稅人,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規定,扣繳義務人都必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據悉,修正案獲得立法機關通過后,國務院將制定“高收入者”的申報標準。
有關財稅專家指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高收入人群較多的城市,特別是稅收征管較為規范的地方,都有可能成為“高收入者自行申報個稅”的試點地區。
廣州起征點或將相應提高
部分如廣州等物價增長快、消費水平遠高于全國平均數的城市,近兩年來已把起征點調高至1200元或1600元左右。全國起征點調高后,這些地區是否相應作調整呢?
廣東財稅網有關專家在解讀草案時分析,個稅起征點調整至1500元的方案正式實施后,如果國家對這個問題沒有明確規定,那么原來起征點高于800元的城市,有可能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原高于800元而低于1500元的,按國家規定提高至1500元;另一種情況是,原高于1500元的或保持不變,或在原來基礎上相應提高700元作為個稅的起征點并報國家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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