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個人所得稅改革 > 正文
 

從800到1500元 個稅修法提高起征點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4日 05:17 中國青年報

  在今天上午開始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關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進入立法程序。此次修改主要涉及兩項內容: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從現行的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同時要求高收入者自行辦理納稅申報。不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將依稅收征管法受到懲處。

  這是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財政部部長金人慶
受國務院委托,向會議作法律修改草案的說明。

  減輕中低工薪收入者的負擔

  現行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十多年來,已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要求,需要進一步完善。

  于1993年制定的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對工資、薪金所得征稅時,每月減除費用800元。金人慶說,這一規定實施十多年來,職工工資收入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都有了較大提高。1993年,在就業者中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約1%,到2002年已升至52%左右。

  在職工工資收入提高的同時,職工家庭生活消費支出也呈上升趨勢:2003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比1993年提高60%,基本生活消費支出明顯增長,超過了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每月8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近年來,社會各界要求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的呼聲很高,

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都提出很多建議。

  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去年中國城鎮職工的人均負擔消費支出為每月1143元。金人慶說,為了使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適應客觀實際情況,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將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目前的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以解決城鎮居民生活費用稅前扣除不足的問題。

  對高收入者雙重申報、交叉稽核

  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和第九條規定,只有“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和沒有扣繳義務人的”納稅人必須自行申報,其他納稅人,包括高收入者,都只是由其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申報,納稅人自己不必自行申報。但是,當扣繳義務人沒有扣繳或者扣繳不足時,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只能對扣繳義務人處以罰款,不能追究納稅人的法律責任,影響了對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

  金人慶說,要求個人所得超過一定數額標準的高收入者自行申報,目前只有試點,經驗不多。因此自行申報的范圍以逐步擴大并最終實現普遍申報為好。

  因此草案將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修改為:“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或者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和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具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稅申報?劾U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規定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納稅人都必須自行申報,稅務機關就可以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對不申報或申報不實的納稅人,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同時規定,扣繳義務人都必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這就形成了對高收入者雙重申報、交叉稽核的監管制度,有利于強化對高收入者的稅收征管,堵塞稅收征管漏洞。而個人所得低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納稅人,仍然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也不會有征管漏洞。

  本報北京8月23日電

  作者:本報記者 程剛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