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大考首放榜單 3家央企首次降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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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0日 14:40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段曉燕 北京報道 8月19日的京西賓館再次濟濟一堂。 在這里召開的中央企業負責人工作會議上,面對著近400位央企負責人、大型企業監事主席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國資委主任李榮融通報了2005年上半年中央企
“179家納入考核的中央企業,一年下來考核結果是,25家被評為A級,141家列入B、C級,9家D級,4家E級”,李榮融介紹道。 這完全是一場真刀真槍的考察。在這179家央企中,中石油、中石化、寶鋼集團囊括了前三甲,同時,還有3家企業被予以降級處理,分別是中煤能源、中國水利水電集團、南航集團。這也是國資委首次對央企實施降級處理。 喜中探花的寶鋼集團總經理徐樂江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謙虛地表示,考中探花,除了寶鋼自身的努力之外,一方面是有賴于去年的鋼鐵業需求旺盛的大勢頭,“但今年宏觀調控加之鋼鐵產能過剩,寶鋼力保三甲,將面臨考驗和挑戰”。 “第一年小考成績不理想不要氣餒,要爭取三年大考時取得好成績”,李榮融希望央企能正確對待年度考核結果。 “考核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要通過考核建立起重業績、講回報、強激勵、硬約束的機制,引導中央企業負責人認真履行責任”,李榮融表示。 此外,李榮融還總結了上半年以來中央企業的成績與問題,并表示,下半年將積極推進并規范央企的改革和調整、企業改制和產權轉讓,并將出臺一系列規定和辦法。 3家央企首次降級 “A級、B級和C級的企業,經營業績都是好的和比較好的,應給予表揚”,總結央企首次大考成績時,李榮融主任這樣表示。 記者了解到,按照《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規定,接受考核的企業負責人在每年的4月底之前,依據經審計的企業財務決算數據,對上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自行總結分析,并將年度總結分析報告報國資委。國資委對數據進行審核,并聽取監事會對企業的年度評價意見,然后將意見反饋給企業及企業負責人,進行溝通,無異議之后便確定考核成績。 按照規定,接受考核的央企,完全完成考核目標的,才能計入C級以上,并根據完成情況的不同,分別列入A、B、C不同等級,沒有完成考核目標的,則列入C級以下。而與這些央企高管們的業績考核相匹配的獎懲制度薪酬激勵則是,達到A級的的企業負責人將得到基本年薪加上2-3倍于基本年薪的績效年薪;達到B級的企業負責人則可以享受到基本年薪加上1.5-2倍于基本年薪的績效年薪;達到C級的企業負責人可以得到基薪和1-1.5倍于基薪的績效年薪;D級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則是基本年薪加0-1倍于基本年薪的績效年薪;而E類企業,則沒有績效年薪。 8月19日最后公布的結果顯示,2004年考核的179家中央企業中,25家A級央企被評為A級(詳見附表),141家企業列入B和C級。有9家企業由于主觀或客觀的原因,個別指標沒有完成考核目標,被評為D級,4家企業因不同程度地存在財務數據不實、基礎管理薄弱等問題,未達到審計要求,被列為E級并被要求限期整改。考核中,有3家企業由于發生重大、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和重大財務違紀事件,分別給予了降級處理,分別是:中煤能源集團因重大安全事故問題而被從A級降至B級,中國水利水電集團則由于同樣的原因,被從B級降到了C級,,而南航集團,則由于重大財務違紀事件,被從B級降至了C級。 對于9家沒完成目標而被評為D級的企業,國資委業績考核局李壽生局長分析認為,有幾種情況,有的企業是在確定責任目標的時候,對市場的預期以及競爭環境的把握不到位,結果市場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造成考核目標無法如期如量完成;而有的企業則是由于產業重組,資產和資產的質量發生較大變化,而沒有完成目標的;還有的企業是在資產重組或者政策性破產中,并購或者兼并接收了部分資產較差的企業資產,從而拖了后腿,降低了總體的經營業績。 “這9家企業的負責人也都是努力管理,強化目標,致力完成預定目標的,各項工作都有進展的。”李壽生表示,“對于第三種情況,國資委正在考慮制定相應的條款,解決這個問題”。 考核標尺細解 “從首屆業績考核實踐來看,實行經營業績考核制度,是起到了積極的導向作用和激勵約束效果的”,李榮融對首屆央企考核表示了滿意。 國資委業績考核局局長李壽生介紹,“首屆年度考核,是完全按照2003年底出臺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按照相關中央企業負責人與國資委簽定的《責任狀》為依據進行的”。 2003年底,國務院國資委出臺了《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對中央企業負責人實施“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結合”的考核制度,并在2003年底、2004年底和187家(現已重組為171家)央企負責人分別簽訂了年度考核責任狀以及任期考核責任狀。其中,年度考核的基本指標包括年度利潤總額和凈資產收益率,任期考核的基本指標包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和3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 按照《暫行辦法》的規定,接受考核的央企負責人包括:設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正副董事長、正副總經理、總會計師,不設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正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國有控股公司國有股權代表出任的正副董事長、正副總經理、總會計師。 年度考核的指標則包括基本指標與分類指標。基本指標中包括年度利潤總額和凈資產收益率指標;分類指標由國資委根據企業所處行業和特點,綜合考慮反映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及發展能力等因素確定,確定有區別性的指標標準。 “實行業績考核制度之后,企業的利潤和資本回報意識明顯增強了,而且補上了企業的短板,比如對企業關鍵績效指標的考核,實際是強化企業對薄弱環節的管理。”李榮融認為。 而在部分央企負責人看來,現行的這套考核機制,仍然存在一定的欠公平性。“前幾位的企業,都是資源型企業,這些企業天然占有大量優質資源,且行業成長性好,市場需求大,業績不可能不上去,而有些企業,處于夕陽產業,比如紡織業,企業業績不好,未必就是管理層沒有能力啊”,一位參會的央企負責人提出了他的看法、 李榮融也坦言,就現行的央企業績考核制度,確有不完善、不科學甚至是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壟斷性行業與競爭性行業的區別問題;少數企業薪酬偏高的問題等”。 李壽生局長也表示,在考核指標的選擇、目標值的設定、記分辦法的確定,以及與獎懲制度的掛鉤這幾個方面,都需要完善。 同時,隨著國企和國資改革的進一步展開,新的情況也開始出現。比如,隨著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制度的推進,也需要制定對董事會、董事的考核辦法。 “國資委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正在征求各方意見,制定完善措施”,他對記者說到。 中長期激勵辦法將出 與業績考核的成績直接掛鉤的,是央企老總們的收入。 按照2004年6月國資委的《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中央企業負責人的薪酬由基薪、績效薪金和中長期激勵單元構成。其中績效薪金與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以基薪為基數,根據企業負責人的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級別及考核級別確定。在支付方式上,績效年薪的60%在年度考核結束后當期兌現;其余40%根據任期考核結果等因素延期到連任或離任的下一年兌現。 “薪酬回報是其中一個方面,更重要的是,業績如何,將直接影響央企負責人的能力和聲譽,乃至所在的職位”,參會的一位央企負責人表示。 對于央企負責人來說,年度業績考核,只是檢查央企業務的一個方面,懸在這些央企負責人頭上的另一把尺,是任期內考核。 按照國資委2號令《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的規定,任期經營考核結果為D級和E級的企業負責人,除根據考核分數扣減延期績效年薪外,將根據具體情況,可不再對其任命、續聘或對其進行工作調整;對于任期經營考核結果為C級的企業負責人,按期兌現全部延期績效年薪;任期經營考核結果為A級和B級的企業負責人,除按期兌現全部延期績效年薪外,給予相應的中長期激勵。 “中長期激勵辦法,將考慮引入股票期權激勵等方式,具體規定將很快出臺”,李壽生局長表示。 “股票期權激勵規定的出臺,在政策邏輯上已經沒有懸念了,現在唯一存在障礙是《公司法》的修改,解決了這個法律問題之后,相關的政策將會很快出臺”,國資委企業分配局局長熊志軍表示。 此外,國資委還將推出一系列與央企負責人相關的薪酬激勵制度的改革,比如,對國有上市公司高管的增量持股方案。 但在支付薪酬的同時,國資委方面將不得不考慮到一個平衡性的問題,央企負責人之間的收入,比如,A級和E級之間,差距應該多大才為合理?央企老總的收入和員工的收入之間,也是否保持一定的比例? “去年有31家企業因實際薪酬偏高,沒有完全按照國資委的調控辦法規范,但今年這類企業只有5-7家了”,李榮融稱。 李榮融還表示,接下來國資委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進一步兌現2004年度業績考核工作,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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