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減免管理辦法10月1日執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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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9日 08:42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本報北京8月18日訊 記者杜海濤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自2005年10月1日執行。該辦法的實施,對規范減免稅管理,切實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依據《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制定的《辦法》,統一了對減免稅的管理,解決了長期以來減免稅管理只是分別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有
據悉,《辦法》明確將減免稅的類型分為備案和報批兩種類型。備案類的減免稅是指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減免稅,納稅人只要達到相應條件,就可以享受相應的減免稅待遇。報批類減免稅是指納稅人根據相應的政策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稅務機關按照規范的程序和權限審核后確認批準的減免稅,即通常意義上需要個案審批的減免稅。將減免稅劃分為以上兩種類型后,明確了備案類減免稅不再需要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減輕了納稅人負擔,提高了稅務機關的辦稅效率,規范了減免稅的審核批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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