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河南立法保護古城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8日 10:36 經濟視點報

  河南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立法,為化解城市開發和古城保護之間的矛盾提供了法律保障。

  其實,文物保護并非耗財之舉。相反,如果開發利用得當,還能提升城市文化內涵,促進當地經濟發展。但要實現這種轉變,還有諸多難題待解。

  □經濟視點報記者 馬凌 師麗丹

  自2005年10月1日起,在河南,隨意毀壞歷史文化名城的行為將會受到法律制裁。

  7月30日,《河南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被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并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

  繼山東、浙江、江蘇、北京之后,河南省成為第5個公布當地《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省份,河南大力度古城保衛戰將由此展開。

  亟待立法

  城市開發和古城保護之間的沖突,是城市建設中的一個難題。而后者往往容易受到傷害,被迫讓位于前者。

  這樣的例證不勝枚舉。在滾滾而來的推土機以及不斷升溫的房地產開發熱潮中,對一些歷史文化名城慘遭破壞的現狀,文物考古專家除了痛心疾首、大聲呼吁外,似乎沒有任何有效的遏制手段。

  關于此類問題的癥結,《條例》起草者之一、河南省文物管理局文物處處長郭振勇分析說:“這除了一些城市急功近利搞城市開發外,最主要的是國家一直沒有出臺明確的法律條文來規定歷史文化名城該如何保護。而之所以如此,則是因為對此問題,國家還沒有比較理想的解決方案。”

  一方面是急需保護,一方面是立法缺位,問題如何解決,各地正在尋求解決之道。

  “一些地方用出臺地方保護法規來解決此類問題。”郭振勇說。在浙江、江蘇、山東這些文物保護意識比較強的省份,古城保護早已立法,山東是1997年、浙江是1999年、而北京是今年3月通過的相關保護條例。

  河南作為文物大省,對此更應該有所行動。因而,河南省立法保護歷史文化名城被提上了日程。

  艱難立法

  雖然宏觀環境迫切需要古城保護立法,但河南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制定、出臺,卻可謂是“波折重重”。

  早在1999年,河南省文物管理局和河南省建設廳就共同起草了相關保護提議。但該提議一直未能順利進行,直到2005年,文化強省的發展戰略得到進一步重視,該方案才得以“重見天日”。

  在此條例出臺的過程中,河南省政府召集了財政廳、發改委、建設廳、文物局、旅游局、環保局等多個部門,進行了熱烈討論。分歧集中在兩點:省級政府是否有權進行地方文化名城保護立法、如何對政府破壞行為進行制約。

  一個背景是,2002年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不允許地方政府進行省級歷史文化名城認定。“由此,有人提出,在此情況下,保護辦法應當由國務院發布,地方政府是否有權制定地方法規需要商榷。”

  對此,河南省人大向全國人大作了請示,得到的答復是,地方在此問題上有權立法。

  而對地方政府對歷史文化名城的破壞行為如何制約,則是又一難題。經過多次討論,各方達成一致意見,對于政府破壞歷史文化名城的行為,進行了較為嚴格的限制。

  此外,對于保護所需要的資金,《條例》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將保護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以捐贈、資助等方式參與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工作。

  保護的經濟意義

  在普通民眾的意識里,一提到文物保護,好像就是花錢的事。“其實進行文物保護,是一項多方受益的行為。”郭振勇談道,進行文物保護,不僅能提高當地的知名度,提升其城市的文化內涵,保護利用得好,還可以有力地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

  山西平遙古城就是個范本。平遙古城自1986年被國務院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之后,平遙以立法形式出臺了《平遙古城保護條例》。

  經過幾年的發展,如今的平遙古城,由一個默默無聞的小縣成了國內外著名的旅游城市。這里的益處是明顯可見的,旅游經濟支撐了當地的財政收入,也使當地居民走上了富裕之路。

  “重要的是用怎樣的方法進行保護。方法得當,文物保護也可以‘一舉多利’。”郭振勇說。

  并未結束的難題

  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問題并不會因此而變得輕松易解。

  “《條例》中的一些處罰措施可能會對政府行為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但這中間的矛盾不會因此而消失。”河南省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張新斌說。

  首先,《條例》的出臺與貫徹需要各級政府以及相關部門的配合。作為執行《條例》的兩個執法主體,文物部門和建設部門本身就是文物保護和城建開發的兩個矛盾的主體,在遇到具體的矛盾沖突時,如果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究竟該由誰來作出最終定論?

  其次,國家每年都會撥出大量資金用于文物保護,但仍有一部分文物所在地政府認為缺乏保護資金。這些資金究竟去了哪里,似乎只有當地政府才能說得清。在河南省開始加快文化產業發展步伐的今天,對于文物保護的支持力度必然加大。但是,又有誰來監督這些專項資金不會被挪為他用呢?

  而且,僅僅依靠政府財政撥款和民間資助,究竟能否真正填補河南這個文物大省所需的文物保護資金缺口?這似乎都是未知數。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