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江蘇出臺保障失地農民生活新規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7日 09:12 法制日報

  本報北京8月16日訊 (記者 蔡巖紅) 《江蘇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今年9月1日正式實施。據悉,江蘇省以法規的形式保障被征地農民生活的作法,在全國尚屬首例。這是記者今天從農業部獲悉的。

  該辦法規定,各級政府應當從土地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收益中,提取一定數額的資金放入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專戶。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金主要由兩部分組成
:一是不低于70%的土地補償費和全部的安置補助費;二是政府出資足額及時轉入社會統籌賬戶。不參保人員只能一次性提取安置補助費和70%的土地補償費,且不能享受政府出資部分,也不享受適時調整保障標準的差額部分。

  辦法規定,依法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必須按照規定足額補償。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面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0倍。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沒有足額到位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有權拒絕交地。

  愛問(iAsk.com)
  失地農民 相關網頁約126,805篇。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