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國資委成立以來至2005年7月底,據統計報請海南省國資委協調的法律糾紛案件達72起,涉及企業65家,有的涉案金額上億元。這些法律糾紛案件產生的原因雖然錯綜復雜,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企業內部責任不清,決策草率,制度不健全,監管失控、法律審核把關不嚴,存在著不同程度的法律風險。為此,為引起企業領導重視風險,增強防范風險,化解風險的意識。近日,海南省國資委出臺了《關于加強法律風險防范通知》,要求企業重點做好五項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強化風險意識。
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完善工作體系。通知要求企業要建立起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統一負責,企業總法律顧問或分管有關業務的企業負責人分工組織,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具體實施,有關業務機構相互配合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工作體系。
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加快以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的企業法律顧問建設。針對目前我省大多數企業法律顧問專業人才短缺,有的企業甚至連一名專職的法律顧問都沒有。我委提出,力爭通過3年的努力,在監管企業都建立健全法律事務機構,其中在大型企業還要實行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四是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突出工作重點。通知要求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完善管理制度,嚴格程序,抓緊建立健全法律糾紛處理機制,切實加強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