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統計信息發布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的嚴肅性、準確性和權威性,充分發揮政府統計信息的主渠道作用,避免數據發布的混亂現象,最近,寧夏吳忠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加強全市社會經濟統計信息發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全市社會經濟統計信息發布管理工作提出四個方面要求。
一、規范統計管理工作。各種統計數據,必須以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全局性的社
會經濟宏觀統計數據(含預計數)由統計部門統一對外發布,未經各級統計部門核準,其他部門和單位無權對外發布。
二、建立統計信息發布制度。各縣(市、區)統計部門建立社會統計信息發布制度,市統計局建立統計信息定期發布制度,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發布全市社會經濟發展信息。
三、建立聯合發布統計數據制度。為避免數出多門和一門多數的混亂現象,各縣(市、區)政府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搜集的涉及全市的社會經濟宏觀統計數據發布,都要實行與政府統計主管部門聯合發布制度;一般性的統計數據,凡與統計局相重復或不一致的,必須與統計局協商一致后再對外發布;其他統計數據對外發布時,應及時報統計局備案。有關部門對外發布有關全局性的重要統計數據,必須經同級政府統計部門核準,對外提供使用或宣傳報道所用的吳忠市及各縣(市、區)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的統計數據,以縣以上政府統計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四、規范經濟信息報道。各級新聞、出版單位報道全市宏觀社會經濟消息或者引用尚未公布的重要社會經濟數據,應征得市統計部門的同意,并嚴格遵守新聞稿送審的規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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