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拉薩8月15日電 (記者 向曉林) 西藏自治區成立40年來,中央在西藏實行一系列特殊優惠的政策,投入巨資建立和改善經濟基礎設施,使西藏社會生產力實現了三次飛躍。
據西藏經濟界人士介紹,第一次飛躍是1959年開始的民主改革時期;第二次是改革開放后,全面實行“兩個長期不變”政策時期;第三次是中央召開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以
后。
1959年,西藏一舉砸碎了封建農奴制枷鎖,建立社會主義制度,從根本上改變了生產資料所有權。百萬翻身農奴第一次有了屬于自己的土地、牲畜和生產工具,極大地調動了他們的生產積極性。僅糧食生產一項就從1951年的近15萬噸增加到1965年自治區成立時的29萬噸,人民生活得到初步改善。
1980年3月,中央召開的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談會,貫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使西藏實現了工作重點轉移。1984年,中央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決定幫助西藏建設43項工程,明確實行了“土地歸戶使用、自主經營、長期不變”和“牲畜歸戶、私有私養、自主經營長期不變”、免征農牧業稅等一系列促使農牧民休養生息的優惠政策。耕地、牲畜分到農牧民手中,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分配原則推廣,進一步調動和激發了廣大農牧民的生產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帶來了西藏社會生產力的第二次飛躍。
這次生產關系的調整使西藏土地資源得到充分開發與利用,科技成為農業發展新的生產力。西藏每年有33萬農民接受化肥施用、良種精選、藥劑播種、機械耕作等技術培訓,土地的產出率因而得到提高,多數群眾溫飽問題得到解決。僅僅10多年間,種子更新了幾代,畝產一年比一年高。同時,一批輕工、建材、水泥、啤酒等工廠建立起來,民族工業迅速崛起。據西藏自治區統計,在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的經濟增長中,科技貢獻率達到28%。
中央第三次、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以后,決定對西藏實行“對口支援、分片負責、定期輪換”的政策,國家在保證正常項目建設的同時,支援西藏建設了62項工程和117項工程,并在財稅、貿易、金融等方面賦予優惠政策。滿拉水利樞紐工程、羊湖電站、青藏川藏公路整治改建等工程的建成,改變了西藏落后的基礎設施,基本建成了適應市場經濟的基礎設施。
在10年多的時間里,西藏在抓好經濟總量增長的同時,重視結構的調整,努力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依托優勢資源培育以旅游、藏醫藏藥、礦產為主的支柱產業,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社會生產力第三次得到快速發展。農牧民糧油肉基本實現自給,作為生產力基本要素的生產工具得以更新換代。傳統生產、生活方式被現代方式代替,信息技術、高新技術的作用日益增強。
國家的特殊優惠政策使西藏生產力持續快速發展,西藏國民經濟連續持續增長。西藏國民生產總值1999年超過100億元大關后,去年又突破200億元大關,達到211.54億元。進入新世紀的前4年,西藏經濟年均增長速度達到12.5%,在西部12個省市中居第三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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