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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抗戰史詞牌:鹽業專賣與田賦征實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5日 15:15 21世紀經濟報道

  [抗戰詞牌]鹽業專賣與田賦征實

  鹽業專賣

  1942年1月1日,國民黨政府首先實行鹽業專賣,緊接著在1942年2月15日,5月1日和7月1日分別對食糖、火柴、卷煙實行專賣。專賣機關以廉價取之于生產者,而以高價賣給消費
者,從中攫取巨額利潤。

  1943年6月,川康區的白糖,專賣局的收購價僅及成本的77%,而同期的糖專賣價格卻上漲60%。1943年3月,專賣局在四川自流井鹽的收購價格僅及成本的40%~45%,1944年僅及成本的30%,而市場價格則節節上升。

  由于國民黨政府貪污成風,專賣物品常常流入黑市,更帶動了物價上升,這既嚴重打擊了生產者,又殘酷剝削了消費者。

  田賦征實

  從1941年下半年起,國民黨政府實行田賦征實政策。當局在“得糧第一”的口號下,布谷公平原則,任意加重人民負擔。據1942年的調查反映,四川省稻田平均每市畝所負擔的征實、征購、縣公糧附加、地方積谷和收糧時規定溢收15%的折耗等項,占每畝收獲的59.1%。除此之外,農民還有眾多的額外負擔,殘酷的掠奪造成抗戰后大后方良田丟荒達840余萬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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