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再次被禁不是沒有可能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9日 14:16 四川在線-天府早報 | |||||||||
谷巖觀點:直銷從上世紀90年代初進入我國后,在國內經過大起大落,曾經遭遇禁止。禁止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國家立法滯后;其次是消費者消費行為不成熟;三是一些不法分子打著直銷的旗號,從事商業欺詐、經濟詐騙等活動,被指責為一種社會公害。國家根據世貿承諾,在嚴格依法監管的情況下,適度開放直銷市場的條件已基本具備。但我們過去曾有過非法傳銷作亂的慘痛教訓,究竟直銷這扇門能開多大?這還取決于批準利用直銷模式的企業的自律程度,取決于行政職能部門的有效監管。
在直銷立法前提下有限開放是一種探索性的開放,如果直銷企業不依法經營,一旦成為經濟領域的危害,根據世貿組織規定,世貿成員國可以按照世貿章程所做的承諾,進行變更。屆時,直銷被再次禁止也不是不可能的。 早報記者 李正勇 實習生 劉軼 名詞解釋 直銷: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在設立店鋪銷售本企業自產產品的同時,通過推銷員將產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經銷方式。 直銷企業:《直銷管理條例》所指以上述經銷方式銷售產品的企業。 具備條件:注冊資本不低于8000萬人民幣(或等額外匯),認繳出資的投資者應在領取營業執照三個月內全部繳清認繳出資額。 保證金:直銷企業應在其所在地指定銀行存入20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