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2—24日,湖北省國資委在武漢召開了全省地方國有重點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工作會議。來自各出資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法律事務機構負責人、部分中央在鄂企業和省市重點企業的總法律顧問或企業法律顧問機構負責人共計60余人參加了此次會議。
會議傳達了國有重點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國際論壇、國務院國資委貫徹《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暫行辦法》工作會議、關于在六省市開展地方國有重點企業法律顧問制度
建設試點工作座談會等有關會議精神,武鋼、華中電網有限公司、東風汽車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雙環集團和長動集團等六家企業介紹了本企業法制建設的工作經驗。
湖北省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副書記向從貴同志就加快地方國有重點企業特別是省出資企業的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切實防范和化解企業法律風險作了重要講話,省國資委副主任魯力軍同志主持會議并對各企業貫徹落實會議精神提出了明確要求,第二監事會主席馬一新同志傳達了委黨委《關于將出資企業總法律顧問列入湖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管理企業領導人員職務名稱表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企業總法律顧問的職務及待遇。
會議指出,加強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和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的迫切需要,是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重要內容,是防范和化解企業法律風險的重大舉措。加強國有重點企業的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意義重大,影響深遠,任務緊迫。
會議強調,對今后省出資企業的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工作,要在以下八個方面抓好落實:一是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二是要進一步明確目標;三是要進一步明確企業總法律顧問的工作定位;四是要落實總法律顧問崗位和人員;五是要充實企業法律顧問機構和人員;六是要落實總法律顧問的工作職責和工作制度;七是要加強業務培訓;八是要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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