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天堂的好日子還有多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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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8日 00:55 中國經濟周刊 | |||||||||
很多島國都被稱為避稅天堂,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的公司都在這里注冊。但這些“天堂”大多面臨著“好景不長”的命運。這些島國在方便避稅方面有什么共同特征?又是什么原因讓他們“好景不長”? ★文/顧列銘
屈指數來,開曼、百慕大、馬紹爾、塞舍爾、巴拿馬……全球有大約30多個避稅地。他們之所以能成為全球眾多公司的注冊點,主要在于地區政治、經濟、社會穩定,法律制度健全;無需繳納當地稅賦,注冊時繳納一筆注冊費之后每年交納一定的年費即可;公司進行增資擴股、資產轉讓等重組、并購等資本運作都十分簡便。 配套的金融服務和寬松的稅收環境讓它們成為“避稅天堂”,但也成為很多國家和國際組織反避稅的主要對象。 避稅天堂的快樂 英屬維京群島是“避稅天堂”的一個代表。雖然只有153km2的面積,卻匯集了近40萬家公司在此注冊。按照維京群島的規定,任何個人或組織只要通過一家政府許可的中介機構(如律師事務所),一次性支付1700美元的服務費,并通過該中介機構向當地政府繳納500美元的服務費,再在當地的外資銀行開設一個美元賬戶,就能通過該中介機構拿到公司注冊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一到手,該公司經營任何業務就都與當地政府無關了,而且當地政府也不要求公司在當地設立任何辦事機構,不需要企業年檢、財務審計。可以說除了在那里掛個名,這個公司即便是去倒賣文物、偷運軍火,當地政府也照樣不聞不問。 目前,在維京群島上注冊的公司有兩大類:一類是按1885年法律注冊登記的居民公司,這類公司需要按照國家法律合理合法經營。另一類公司,就是在1984年當地頒布《國際商務公司法》后建立的所謂的“離岸公司”。按該法令的規定,外國公司可以以離岸公司形式在島上注冊登記。注冊登記后的國際商務公司辦公地點和代理商應該名義上設立在島上。公司不需要設立龐大的業務班子,只要業主或經理一個人掛名即可,純粹是一個“信箱公司”。于是,很多國家的企業都來到這個被稱作“避稅天堂”的小島安家,以每月200家的速度遞增。目前,在香港上市的60多家內地上市公司中,有20多家是在“避稅天堂”注冊的,如華晨中國(1114,HK)、神州數碼(0861,HK)注冊地是百慕大;TCL國際(1070,HK)注冊地是開曼。 涉及洗錢避稅 由于沒有外匯管制、保密程度高、資金轉移不受任何限制,“避稅天堂”也成為國際洗錢活動最猖獗的地方,一度被指責成為國際犯罪分子洗錢的庇護所。它們正被“好景不長”的傳聞困擾著。 2003年12月1日,英國對其屬地開曼群島發布了最后通牒,要求開曼遵守歐盟在2004年元旦生效的歐盟新《儲蓄稅收法》。這項新法律旨在打破銀行賬戶保密制度,直接的矛頭是指向瑞士,而開曼也被這支矛順帶刺中。 事實上,拋開洗錢這種刑事犯罪不說,通過離岸公司逃稅也一直被各國所詬病。雖然有傳統的中美洲加勒比海《國際商業公司法》這部國際法作為支撐,企業合理避稅也情有可原,但由于這些避稅地通常不與其他國家簽訂雙重稅收協定,導致很多國家資金外流和稅收損失。 各國對避稅地的認知也不盡相同,美國稅務手冊列舉了30個避稅地、德國列舉了34個避稅地、日本列舉了39個、法國列舉了47個。2000年6月,聯合國經合組織公布了“確定和消除有害稅收活動進程”報告,列舉了35個國家和地區為避稅地,并提出了認定避稅地的標準:對金融或其他服務所得不實行所得稅或只有名義上的所得稅,或將本地作為非居民逃避其居住國稅收的場所;不能有效進行情報交換;缺乏透明度,如稅收制度與稅收征管不公平;有利于外國實體建立沒有實質內容的經濟活動組織。 2003年,維京群島迫于國際壓力已經修改了《國際商業公司法》。一是取消股票無記名制度;二是如果政府認為某個公司或賬戶涉嫌洗錢,當地最高法院發出搜查令后,離岸公司的資料必須公開。但專業人士分析說,這不過是迫于壓力而擺出的一種姿態罷了,修改之處也十分高明:企業只需要改為發行記名股票就可以繞過托管規定,至于賬戶的信息公開是有條件的,而且由于司法效力的問題,在實踐中很難操作,所以這種概率極低。 聯合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對在2000年報告中提出的35個避稅地的有害稅收競爭已下了最后通牒:給上述避稅地12個月的時間,讓其決定是否與該組織合作,并在2005年底之前取消有害稅收制度。如果不與該組織合作,它們將受到國際社會的制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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