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郭威
在重慶市最近的一次土地拍賣中,拍賣底價為7350萬元的“重慶CBD南部開發區E區A號”,經過32次的激烈叫價,最終被廈門的一家開發商以9020萬元的價格競得。
對地方政府而言,一般人們認為稅費收入是政府的“第一財政”,出讓土地使用權的
收入是政府的“第二財政”。但對于重慶市政府而言,還有一個“第三財政”,那就是土地拍賣所獲得的增值收入。
其實,更準確的是另外一種說法是:“土地規劃”(或稱“土地詳細規劃”簡稱“詳規”)是政府的“第三財政”。
曾經的被動
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往都是通過協議方式轉讓。但是,這種方式帶來許多主觀隨意性,不僅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而且為土地尋租提供了可能。
為改變這樣的現實,國土資源部自2002年7月開始,嚴令“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實行掛牌、公開拍賣”。遺憾的是,這件事迄今也沒有真正落實。現在所謂的拍賣經常摻假,其背后依然是協議轉讓。
按市場規律辦事,使土地利用更加有效、更多增值,政府當然樂于為之。那為什么還會出現假拍賣的問題?實際上,政府也有一本難念的經。問題的關鍵在于:政府城市規劃部門沒有規劃城市的財力。
以重慶為例,重慶主城內的老城區共計2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如果對它進行一次性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每平方公里所需費用20萬元,總共需要近4000萬元。但是,規劃局根本出不起這筆錢。
于是,情況就變成了這樣:首先是誰要土地,誰就先掏錢規劃;接著就是,誰掏了規劃費,土地也就必然賣給誰。一來二去,不僅土地的掛牌拍賣形同虛設,而且政府被開發商牽著鼻子走,被動無奈。由于沒有整體規劃,加之開發商向政府各式各樣地討價還價,往往使改造后的城市變得凌亂不堪。
變被動為主動
重慶通過招標、掛牌、拍賣轉讓土地的比率,在2001年尚不足10%,但到2003年,這個數據變成了100%。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重慶有效地解決了土地“先規劃,后出售”的問題。
2001年重慶市政府做出決定,由國土資源房管局(以下簡稱國土局)把土地批租的錢拿給規劃局,讓規劃局先把規劃做完;規劃完的土地再由國土局把規劃成本加入拍賣底價,去市場拍賣。結果,規劃的錢雖然還是由房產商出,但重慶整個城市規劃權和建設的主動權就捏在了政府手中,而不是開發商手中。
不僅如此,有了“土地開發的詳細規劃”,土地有了自己的級別和適合的用途,同時也有了“不同的用途、級別對應的不同價格基準”;在政府手中的土地升值了,準確地講是體現了應有的價值,而以往那種糊里糊涂把未規劃土地賣掉,讓開發商賺一大把的狀況得到徹底地轉變。
前述拍賣的那片重慶CBD南部開發區的土地,就是位于南岸彈子石涂山鎮紅星村原大灣合作社,規劃的土地用途為居住用地,土地級別為商業10級、住宅10級。
現在,在重慶市國土局的網站上,公開掛牌拍賣土地的信息一直在不停地滾動。
管理產生效益
簡單地說,規劃做好了,就能知道哪塊地價值幾何,政府心中有了數,自然可以讓土地賣出個更好的價格。
2002年6月,重慶市政府根據城市經濟的發展和市政基礎設施的完善狀況,重新調整了土地出讓金基準,應用價格杠桿成功調控土地市場,為土地供應、土地合理交易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使政府該收的錢都能收到,按當地一位官員的說法,“一年多收好多個億”。
資料顯示,重慶市土地出讓收入,2001年僅為2億元,2002年增加到11億元,2003年達到了22億元。
另外,重慶市規范了房地產建設配套費的征收標準和方法,年收配套費2003年比2001年多收2.5倍。
如此規模的財政預算外收入的增長,被稱為“第三財政”。它既增強了政府城建改造能力,也規范和調控了房地產市場秩序。這實際充分體現了這樣一個的道理:管理產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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