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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稅改革羈絆多多 破題到臨門一腳關鍵時刻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6日 10:31 《財經時報》

  本報記者 賈林男

  征,還是不征?燃油稅這一困擾了國人11年的哈姆雷特式的命題,再次面臨抉擇的艱難。

  這件事還要從今年夏天的主旋律說起。在中央號召全國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熱潮下
,國家發改委于7月27日公布了《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分工方案》,對節約型社會的體制和法制建設進行了初步規劃。在轉變財稅體制方面,“適時開征燃油稅”尤為引人關注。燃油稅的破題到了“臨門一腳”的關鍵時刻。

  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曹玉書日前認定,中國已經進入到一個成品油的高價位時代。油價高說明油源供應緊缺,就要節約用油,開征燃油稅則為節油提供了稅收約束,順理成章。有專家呼吁,油價高漲是石油資源供應緊張的價格信號,油價越高越要加快燃油稅改革,等待的結果只能是越錯失良機。

  各打各的算盤

  開征燃油稅的討論已有十多年。尤其是近幾年,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的高官們曾多次表示燃油稅稅收設計方案已經到位,并指全國100%的加油站加油機都已準備就緒,“新稅將擇機出臺”,但這個“機”卻一直沒有“成熟”。由此看出,燃油稅的“難產”與技術層面沒有關系,正是一個個站在不同立場上的政府部門,以及捆綁在這些部門上的利益,使這個硬邦邦的稅收政策變成互相博弈的焦點。

  征收燃油稅必然要停止養路費等費用的收取,因此,推行燃油稅的最大阻力來自公路交通部門。因為角色要轉變,管理者將從各地的公路局轉移到稅務局,征收渠道也將從原來的公路局在各區縣附設的養路費征收稽查處,轉變為當地加油站。

  除了丟掉這樣一塊長期壟斷著的“肥肉”,交通部門還失掉了上路稽查的權利。全國幾十萬公路稽查人員將從此摘下大沿帽,人員安置又將成為一個棘手的問題。

  一直持積極態度的財政和稅務部門也是騎虎難下。由于近年來國家稅收增速大大超過GDP增速,如2004年稅收增幅達25.7%,而當年GDP增長9.5%,顯然,當財政和稅務部門不得不為稅收增長幅度高出GDP增幅2.5倍而忙著找理由、做解釋的時候,對于燃油稅改革的要求已變得不再迫切。此外,財、稅二部還打著“堤內損失堤外補”的算盤,希望推行燃油稅的時機與內外資所得稅并軌同步,以彌補并軌后產生的財政收入的下降。

  另一個權重部門發改委,卻一直奉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由于掌控著國內成品油的定價權,發改委一直承受著國內高油價的輿論壓力,一旦燃油稅開始征收,油價必然大幅上漲,發改委很可能受到更多的非議。所以對于燃油稅的問題,發改委只是停留在口頭上。

  針對燃油稅的實行,各方的表態也值得玩味。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接受《財經時報》采訪時表示,目前各方的利益仍在協調之中,“不便向外界透露”。

  這樣的答案很難讓人們對協調的結果抱以足夠的信心。交通部的一位官員就抱怨說,交通部的很多意見在決策中無法體現。發改委國有資產研究中心主任高梁則表示,按照慣例,一旦部門協調陷入僵局,將由一位主管該事務的國務院副總理出面協調。

  矛盾癥結何在

  有利時趨之若鶩,遇到僵局紛紛藏頭,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

  比如同樣僵持了十多年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改革。今年2月底,財政部曾將一份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方案提交人代會討論。

  在財政部這邊積極推進兩稅并軌改革的同時,與此方案密切相關的商務部卻一直表示沉默。同時與商務部相關的各方人士紛紛上書國務院,“擔心”調高跨國公司企業所得稅后影響FDI(外商直接投資)的進入,對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持保留態度。

  其結果正如我們看到的,一度迫在眉睫的兩稅并軌開始緩行。

  有學者表示,眾多行政部門在立法過程中表現出來的矛盾,無非是一種圈利活動。其根本動因是借立法之名,將各種可能獲取的權利攥在自己手里,進而獲得相應的機構設置權和財權,表現為一種隱蔽的“立法尋租”。由于這些立法活動沒有足夠的透明度,公眾對法律出臺的背景不甚了解,這就使出臺的法律不能很好地發揮應有的作用。而這一問題能否解決無疑考驗著政府執政的有效性。

  北京大軍經濟研究中心主任仲大軍對《財經時報》表示,燃油稅及其配套稅種的推出表明中國公共財政開始深入,可以使部門不同利益在更統一的國家財政內得到體現,總體上利大于弊,所以他建議“政府發揮行政執行能力,果斷推出”。

  學者趙曉表示,政府的有效必須建立在有效的治理結構的基礎上,它能使不同利益的聲音得到反映,并能夠讓超脫于利益群體的公平規則得到貫徹。在部門博弈上,只要這種博弈能夠建立在公開、公平、有效的機制上,則無論政府部門也好,公民也罷,方能以平常心面對,出來的結果也可以是對全社會福利最有利的。

  日前,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已被定為“十一五”期間改革的“重中之重”,而燃油稅改革無疑將是一次很好的演練。因此,我們有足夠理由期待。

  鏈接 燃油稅的來歷

  開征燃油稅的動議于1994年正式提出。1997年,全國人大通過《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費”替代養路費等,擬從1998年1月1日起實施。1998年10月,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審議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將“燃油附加費”改為“燃油稅”。1999年10月31日,《公路法》修正案獲得通過。

  發達國家普遍征收燃油稅

  世界發達國家目前普遍征收燃油稅,燃油稅也一直是汽車稅收的重頭戲。以汽油為例,法國的燃油稅稅率是300%,德國是260%,日本相對低一些,大約是120%,美國為30%。經驗表明,燃油稅的推行不僅可以節約機動車用油,還有利于緩解城市道路交通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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