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上海市、山東省深入推進環保專項行動,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上海市要求,通過專項行動,使重點監管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率提高到90%以上;環保“三同時”制度執行合格率達到90%以上;基層政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錯誤基本得到糾正,群眾反復投訴的環境污染問題基本得到解決。
在專項行動中,上海市把整治重點放在市、區(縣)重點污染源違法排污行為;違反建設項目環保管理規定的行為;嚴重污染環境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業及各級政府執行環保法律法規的情況等方面。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大對違法企業的懲治力度。對“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和落后的生產工藝、生產線堅決予以取締、關閉;對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實行“三同時”的建設項目,停止生產;對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執行環保法律法規、不追究環境違法行為以及阻撓或干擾執法部門依法辦案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山東省以組織領導、案件督辦、污染反彈控制、環境執法力度等為考核內容,設立17項專項行動考核指標,對各市2005年開展專項行動的各項工作進行核驗、評分。
在專項行動中,山東省對群眾來信來電反映的突出問題認真梳理,抓緊解決。對在招商引資、建立各類開發區等鼓勵投資工作中下發的各類文件及導向性政策進行清理,堅決糾正各級政府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錯誤做法。加強對淮河、海河、黃河流域及“兩湖一河”重點地區和南水北調沿線重點污染源的整治。對至今仍不能正常運行的城市污水處理廠,由省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連續兩年環保專項行動查處的環境違法企業整治情況進行全面復查。對再次出現“十五小”、“新五小”行業和列入國家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產品目錄的企業污染連片反彈地區,追究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行政責任。新聞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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