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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將對外開放 學者稱現在談判時機有利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4日 09:52 新華網

  第16屆中美商貿聯委會近日在北京召開。中美雙方除就知識產權保護、紡織品貿易等議題達成廣泛共識外,還討論了政府采購等議題。中國法學會WTO法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于安指出,從去年年底以來,中國政府采購時常的對外開放,一直是中國對外關系中的重要議題。

  中國承諾開放政府采購市場

  于安說,開放政府采購市場是我國加入WTO時的一個承諾。

  他介紹,2001年在中國加入WTO談判時,WTO工作組希望。中國在加入WTO之后兩年內開始進行加入《政府采購協議》(簡稱GPA)的談判。對此,中國政府代表在《中國加入工作組報告書》341段中答復承諾:中國將盡快通過提交附錄l出價,開始加入該協定的談判!吨袊尤牍ぷ鹘M報告書》中的表述并不一定都有法律承諾性質,但是該《報告書》第342段清單中提及的段落,是有法律約束力的正式承諾,都屬于《加入議定書》的內容。關于中國加入GPA談判的第341段就在這一清單之中。

  眾所周知,國際貿易談判以互惠原則為基礎,達成的協議總體上是考慮互惠利益的結果。于安說,如果要免除承諾的義務,不但要在貿易和經濟方面作出補償,而且還有損于中國的國際信譽。因此,履行開放政府采購市場的承諾只是早晚之事。

  國內條件逐漸成熟

  于安說,按照2001年我國對WTO的承諾,2003年底前就應著手進行開放政府采購市場的談判。延至今日,這一問題日益成為中國處理對外關系中的重要事項。美國與歐盟等 WTO成員在不同場合不斷提及中國履行這一承諾的問題,開始加入談判的壓力不斷增強。

  他認為,未能在2003年底前開始加入談判,確有客觀條件的限制。首先,當時國內政府采購制度尚在初建之中,明顯缺乏對外開放的國內法制條件。2003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才開始生效,政府采購制度在各地實施。人們對政府采購的認識尚不完整,難以對開放這一市場達成共識和形成統一的政策意見。其次。我國當時還處于對國際自由貿易的適應期。我國實施世界貿易組織協定從2001年12月開始,國內普通商業和消費市場正處于適應國際自由貿易的過渡時期。中國開放政府采購市場的談判時機明顯不成熟。不過,盡管如此,中國政府在積極著手談判的準備工作。2003年,中央有關部門成立了專家小組,對開放政府采購市場問題進行研究。

  現為談判最佳時機

  時至今日,我國開始進行談判的條件已基本上具備。于安認為,現在應當是開始談判的最佳時機。他分析說,首先,自2001年中國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后,我國已經基本適應了國際自由貿易規則,國內經濟增長和進出口貿易的發展非常好。開放政府采購市場不會對國內經濟帶來巨大沖擊。第二。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提高,具備了占據國際政府采購市場的能力。不但外國供應商需要中國的政府采購市場,而且外國的政府采購人也需要中國的供應商和中國的產品。"我國現在進行開放政府采購市場的談判將有一定主動權。"他說。 (劉冬冬 曾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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