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八月一日電 (記者 孫賢迅) 福建省八月一日起對違法排污企業集中進行三個月的重拳治理,重點查處一批環保違法大案要案,公開處理責任人。
今年以來,福建一些地方出現污染反彈,主要是一些污染企業以種種手段逃避監管,違法排污,同時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及職能部門片面追求發展經濟,限制行政執法部門監督檢查、承諾企業包干交納排污費、違規不予處罰,甚至出臺有悖于環保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
政策的規定辦法,包庇縱容環境違法行為。
是次,福建重點整治閩江、九龍江、敖江、晉江、汀江、木蘭溪、交溪等流域的違法排污企業。并對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超標排污的,限期整改并依法征收超標排污費;對管網不配套的,福建省要求當地政府制定具體方案,限期解決;對未按政策規定征收污水處理費,或污水處理費被擠占、挪用的,今年十月前必須糾正。同時督促城市污水處理廠及其上游主要工業企業按要求安裝主要污染物在線監測監控設備,并與福建省環境自動監測監控系統聯網。
對一些地方政府出臺的有悖于環保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辦法等,要求予以糾正。對拒不糾正、包庇縱容環境違法行為的政府及職能部門官員,將追究其責任。對政府及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重、特大環境污染或安全生產事故的,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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