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國資委出臺了《四川省省屬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薪酬管理辦法》),這標志著省屬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省國資委在規范省屬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完善四川省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體系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薪酬管理辦法》的出臺對于落實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全面實行經營業績與獎懲掛鉤的配套改革,體現國有企業負責人貢獻和價值,穩定國有企業人才隊伍,促進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和實施可持續性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作為《四川省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的配套文件,《薪酬管理辦法》明確了負責人的薪酬必須與業績考核結果掛鉤,提出了對企業負責人薪酬規范管理和掛鉤的具體措施,薪酬制度改革取得了實質性的突破。辦法清晰地勾勒出國有企業分配制度改革的思路,具有幾個鮮明的特征:
第一,突出體現了省屬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和薪酬制度改革起步階段的工作重點在規范,關鍵是考核的設計思路和原則;
第二,根據業績考核的結果,決定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實現了薪酬收入與業績考核的緊密結合;
第三,用企業的資產規模、凈資產、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作為基薪確定的主要規模指標,把負責人承擔的責任、風險與薪酬較好地結合起來;
第四,在重點解決省屬企業負責人薪酬激勵力度明顯不足問題的同時,強調要加強約束,特別是要促進和完善企業激勵與約束機制的建立;
第五,提出了在規范管理的基礎上,逐步推進中長期激勵、規范兼職取酬與職位消費等措施的思路。
辦法考慮了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因素,把調動激發企業負責人的積極性和保護廣大職工的積極性結合起來;還考慮了行業平均工資和地區平均工資因素,充分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這些改革措施為下一步逐步建立起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適合企業特點并在管理體制、激勵方式和激勵水平上與市場機制全面接軌的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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