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體制改革的失敗不是市場化的失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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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1日 18:44 《商務周刊》雜志 | |||||||||
——訪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會政策研究所所長李楯 《商務周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剛出臺了一份研究報告,認為1980年代以來中國市場化導向的醫療改革是不成功的,您如何看待這一判斷? 李:衛生系統1980年代到現在的改革不成功是肯定的,但這種改革是不是市場化的
中國目前的醫療系統,90%以上還是公立醫院,雖然從1980年代起,衛生部對醫院讓權放利,但這只不過是體制內的權力下移,不是一種本質性轉變。國有醫院目前還是政府的附屬物,醫療系統也還是由政府壟斷,民營資本和公益組織進入還有很多障礙,因此醫療系統還是個官僚壟斷行業。但是國有醫院中,又下放了經營權和藥品定價權,醫院、醫生的收入與經營掛鉤,在這樣的經濟利益激勵下,很多醫院和醫生惟利是圖。這樣的醫療系統,既不像原來由國家提供醫療服務,又沒有市場的公平競爭和準入機制,集中了兩個體制的弊端。 《商務周刊》:那您認為政府和市場在醫療事業方面應該是什么樣的關系,各發揮什么樣的作用? 李:政府不只要處理好和市場的關系,在我看來,一個和諧的社會應該是這樣的結構,政府、市場、個人和公共領域各司其職,相互協調。政府的職責就是要管好自己,放開社會。 真正為人民服務的政府,最基本的職責就是要為人民提供教育和醫療。政府的職責,一個是給錢,第二個是立規則。而現在政府沒有盡職盡責,一方面錢沒有給夠,政府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從1985年的39%,下降到2002年的15%左右。錢給得也不公正,10億農民的合作醫療,政府才給了10個億,去年北京一個大醫院改建,一下子就撥款了18個億。 政府也沒有立好規則,該管的不管,凡是不好管的,政府為了減輕負擔,權利下放醫院,讓醫院自己掙錢,醫生自己創收。而社會能解決的,不用政府管的,或者政府管不過來的,政府現在又管得太死,標準制定也不合理。 現在營利性醫院出了問題,不是市場本身的問題,是政府沒有制定好規則,沒有嚴格監管。還是那句話,一方面,不該管的管得太多,民營醫院不能提供基本醫療保險,使得民營醫院不能從事基本的醫療服務,轉而以專治一些疑難雜癥,比如肝炎、不孕不育等來吸引患者,出現了很多不規范的市場行為;另一方面,政府該管的又沒管好,這些醫院從事這樣的經營活動是不是經過你衛生部門的批準,它們在電視上做虛假廣告為什么沒有人管?把現在出現的問題都歸罪于市場是不公平的。 政府也沒有放開公益性的醫療組織。無國界醫生這樣的國際組織一直想進來,但政府不開放,有關非政府組織的成立和國外組織在國內開展活動,我們現在還都不允許。 民間個人之間的衛生互助和各種中醫、草醫,政府也管得太死,政策沒有彈性。醫療現在的處境與教育很像,政府沒有盡到為公民提供義務教育的職責,卻不允許社會力量辦民工子弟學校,說他們不合標準。農村缺醫少藥,政府醫療沒有普及,卻同時限制社會力量進入。政府制定政策規則的時候,能不能更有彈性?當西醫力量不能覆蓋全國的時候,你承認不承認沒有統一標準的中醫?當合格醫療不能覆蓋農村,你承認不承認赤腳醫生?或者護校出來的沒有行醫資格的醫生? 政府要管住自己,放開社會,讓社會多個部門、多個力量發揮作用,形成多方位、多層次的醫療系統。 《商務周刊》:政府應該為全體國民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醫療改革引入市場機制以后,會不會有損醫療公平性原則的體現? 李:這里面涉及一個問題,市場在哪里應用、政府又在哪里起作用的問題。 首先,作為政府的職責,我主張要建立城鄉一體、覆蓋全體國民的醫療保障體系。這種公平是不可能通過市場自動實現的,需要政府職能來保障。這就是我前面說的給錢要給夠、給公平。 但現在,政府給錢給得很不夠。目前,我國用于醫療的私人支出已占衛生總支出的60%。給得也極不公正,城里本來條件好,政府還給醫保補貼;農村條件好一點的,自己能出10塊錢的,地方和國家再各補10塊;而條件最差的農村,自己出不起的,政府一分錢也不給補。城市里,吃先鋒四號國家也能報銷,農村卻連四環素都沒有。 在政府、患者、醫療機構這個三方關系里面,政府與患者之間是非市場的,政府和醫療機構之間、患者和醫療機構之間卻應該應用市場關系,患者可以挑選醫療機構,政府也不應該對由誰提供醫療服務做出限制。 只要政府為患者的醫療保險買單,不管是公立醫院、民營醫院還是公益組織,只要是合格醫院,誰來提供醫療服務都是一樣的,政府只要制定好規則,作好布局和監管工作就可以了。只有通過市場,才能實現對醫療機構的公正。 《商務周刊》:現在各地的醫改都是地方政府自己在做,衛生部沒有盡到統一協調的作用。 李:我曾經說過,社會可以是多元的,政府應該是統一的。但是現在政府各部門之間、各級政府之間各有利益,簡直找不到統一的政府在哪里。 醫療體制改革牽涉到的不同政府部門,至少包括衛生部、財政部、勞動保障部、民政部,可能還包括發改委,醫療體制的改革當然還是要由政府主導,但這個政府可能不是衛生部,衛生部沒有這個協調和領導能力,醫療改革必須要由國務院統一領導。 深度報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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