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沈陽8月1日電 (朱程亮、張寶華) 從8月1日起,遼寧人在投保時不必再擔心因某些保險銷售人員的“忽悠”而“上套”了。遼寧省保監局最近出臺了《人身險提示制度的規定》,要求保險公司在與投保人簽署保險協議時,一定要簽一份告知其風險性與注意事項的“提示協議”,以確保投保人的錢花得明明白白。
據遼寧省保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過去一些保險銷售人員為了推銷保險,經常出現
夸大其詞現象,甚至“承諾”了許多條款中根本不存在的功能,將不少人“忽悠”買了保險。由于“承諾”與保險條款有較大出入,將給投保人和保險公司造成非常大的損失。因此,遼寧保監局出臺了《人身險提示制度的規定》,要求從8月1日起,保險公司在與投保人簽署分紅險、投資連結型、萬能型、銀行保險及傳統人身險協議時,一定還要簽一份“提示協議”,通過在投保前向投保人明示各類保險產品的特點和風險,告知其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在產品銷售和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盡的義務,以及投保人的權益和風險,從而規范保險從業人員的銷售行為。
為了讓更多的投保人保得清楚,從8月1日起,遼寧各家保險公司還要在公司網站、營業網點、所屬代理網點公示、張貼《人身險投保提示制度》,并采用書面方式提供給每一個已經投保的消費者。此外,為了辨認保險銷售人員的真偽,投保者可以通過遼寧省保險協會網站查詢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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