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網8月1日訊近日,太平洋財險公司開始試行改良后的房貸險,希望通過這種方式來扭轉目前房貸險“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地位。
手續費之痛
以前市場上的房貸險是一次性收取全部保費,但保費是由銀行代收的。因此,保險公
司也要一次性向銀行支付全部手續費。“如果貸款人提前還貸,保險公司在退保時將按照未到期責任年限的保費全額退還給客戶”,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煙臺中心支公司管理部經理王士清說,“但保險公司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是無法追回的,所以房貸險不賺錢也就不難理解了”。
王士清給記者舉了個例子,一棟價值60萬的房子分20年繳房貸險保費,一次性交款8400元,而如果按照每年繳一次的話每年只需交600元。按照業內人士認為的一般提前還貸高峰期在2-3年,保險公司收取的保費只有1000多元,而所需支付的銀行手續費則按照8400元的15%—40%甚至更高來計算。“去年我們剛進入煙臺市場的時候也試著做了幾筆業務,但是發現這是賠本買賣,所以我們現在不做房貸險了”。去年剛剛進入煙臺保險市場的大地財險綜合科主任宋曉軍告訴記者。
據了解,我市大多數財險公司都已壓縮或者放棄了房貸險市場。為了解房貸險之困,市保險協會在去年底制定出《房貸險自律公約(草案)》,其中《草案》中最重要的地方就是將手續費比例限定為不高于8%。
分期繳費如何
到今年7月,房貸險的冰凍局面開始融化。記者從我市太平洋財險公司了解到,可以按年繳納保險費的房貸險品種已經在7月1日推入市場了。
雖然改良的房貸險可以使保險公司避免一次性支付手續費而無法追回的局面,但一些業內人士擔心如果按照逐年付費方式繳納保費,恐怕會出現斷保現象,因為萬一消費者出現住址變更或欲替換保險公司問題時,銀行難以保證貸款消費者及時續保,一旦來不及續保而此間發生事故,損失的將是銀行。因此新改良的房貸險又規定年繳型的房貸險不可以中途退保。
為避免一些客戶不接受這種新型房貸險,太平洋財險公司并沒有取消原來的舊型房貸險。“此種新房貸險的單純保費絕對額要比一次性交清保費少,但是它不允許保戶中途退保。與之相反,一次交清房貸險保費的客戶,可以退保。因此,兩者各有利弊。新業務推出的意義不僅僅在于減輕保戶的壓力,而在于提供更多的產品,讓保戶可以更靈活的選擇。”太保財險部門負責人于磊這樣告訴記者。
各方反應不一
記者從我市各銀行了解到,目前除了農業銀行接受年繳型房貸外,其他銀行還是采取定點一次性繳納房貸險的措施。
“從消費者的角度看,房貸險能分年繳,當然是件好事。”我市某銀行負責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閆經理表示,“但從銀行來看,風險就增大了。”他解釋說,銀行辦理貸款的時候,本身就存在著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的風險。房貸險一旦年繳的話,如果遇到火災等事件,銀行的損失將非常大。“另外,年繳房貸險也會加大銀行的成本,因為銀行還需改進后臺系統,還要有人員對繳費進行監督、提示,增加人力成本。因此操作性不是很強”。
但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如果新型房貸險能夠被市場各方所接收,無疑會給那些受代理手續費之累的險種帶來非常巨大的借鑒意義。 本報記者孫長波責任編輯:邱雁(來源:水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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