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審議拍板 個稅新政或年內執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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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30日 09:13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盧非 爭議了很久之后,本輪稅改的重要內容——個人所得稅改革終于即將塵埃落定。 有媒體報道: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下稱《草案》),消息人士透露,《草案》有
一切順利的話,個稅新政應該在今年年內就開始執行。 上調扣除標準 據參與次此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工作的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已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草案》中,最重要的內容就是提高費用扣除標準。具體來說,工資、薪金所得部分應納稅額費用扣除標準將由目前執行的800元提高到1200元。 這意味著,一段時間以來社會各界“個稅起征點過低”呼聲將從法律層面得到回應。 “這是一個遲來的變革,政策早就該出了。”說到個稅費用扣除標準提高,中國社科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有關專家如此評論。 據這位專家介紹,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是1980年制定的,25年來只修改過兩次,分別是1993年稅制全面調整中的“大改”和1999年的“小改”。令人遺憾的是,盡管從1980年到1999年間,中國經濟發生了巨大變化,但兩次修改均未對800元費用扣除標準進行任何調整。 “1980年,月薪800元確實屬高收入階層,但在25年后的今天,月薪800元已經成了低收入的代名詞,這樣的扣除標準顯然太不合適宜,失去了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意義。”該人士指出,提高工資、薪金扣除標準形勢緊迫。 國務院相關權威人士表示,財稅部門和立法部門實際早就注意到了這一實際情況。今年4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完成了對個稅改革問題的研究,并提出了適當調整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初步草案。目前《草案》已經過國務院審議,并將在今年8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進行審議。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還對“起征點”等提法明確給予糾正,統一稱為“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因為“起征點”是只要達到標準、全部收入都為應納稅額的意思,而非扣除后余額部分納稅。 扣除標準浮動 “《草案》中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內容,就是工資薪金費用扣除標準在提高到1200元的基礎上,根據各地經濟差異可以有上下浮動:富裕地區向上浮動,貧困地區向下浮動,浮動率為20%。”如此算來,費用扣除標準最低就是960元,最高則將達到1440元。 知情人士說,此次調整之所以沒有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是為了體現地區公平,適應各地發展實際。此前,盡管稅法規定工資薪金費用扣除標準800元,各省市無權自行提高,但事實上,一些經濟發達城市和地區還是通過各種理由變相提高了這一標準。比如目前深圳、廣州最高,均為1600元;北京、上海次之為1200元,其他多數省市還是800元。 給出浮動空間后,草案對超出浮動范圍自行變更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進行了原則性規定,即超限扣除屬于違法行為。據權威人士透露,下一步有關方面將“統一中央政令,嚴格執行”。 據悉,由于個人所得稅法修訂關系重大,全國人大可能會進行多次審議,但不出意外的話會順利通過,年內新個稅應該就會推行。 值得注意的是,權威部門之前提出的將個人所得稅單項征收改為更合理嚴密的“綜合和分類相結合”,并不在次此草案修訂之列。知情人士表示,如果按綜合和分類結合征收,需要有一套先進完善的系統來掌握測算納稅人真實收入,目前還有技術操作層面困難,還需待央行的全國個人征信系統完善后方可運行。因此,綜合分類征收最快也要到“十一五”才能進行。 擴大申報范圍 《草案》中另一焦點內容是明確提出擴大納稅申報范圍。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劉桓解釋,擴大納稅申報范圍涉及我國個人所得稅應稅項目和繳納方式問題。按照我國稅法規定,我國應納個人所得稅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11項所得內容,此次修改調高的只是工資、薪金所得部分的費用扣除標準。另一方面,過去我國個稅繳納是以單位代扣代繳為主,結合納稅人自行申報。普通百姓占很大比例的工資薪金所得必須由單位代扣代繳,代扣代繳方式約束力強,逃稅漏洞很小。但自行申報約束力小,納稅人不自行申報或有多種收入但單項收入達不到納稅標準就不自行申報者,可能就可以逃避繳納部分個稅。但此次修改明確規定,凡是沒有代扣代繳單位的納稅人,都要求必須自行申報,不申報屬于違法行為。這樣實際上擴大了納稅申報范圍。 鏈接 “這是一個遲來的變革,政策早就該出了。”說到個稅費用扣除標準提高,中國社科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有關專家如此評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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