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網7月30日訊記者昨天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獲悉,9月1日起,關系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金融安全的食品、電器等六大類工業產品,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制度。任何企業未經生產許可不得生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經許可的產品。
六大類工業產品是:一、乳制品、肉制品、飲料、米、面、食用油、酒類等直接關系人體健康的加工食品;二、電熱毯、壓力鍋、燃氣熱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
;三、稅控收款機、防偽驗鈔儀、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等關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質量安全的產品;四、安全網、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勞動安全的產品;五、電力鐵塔、橋梁支座、鐵路工業產品、水工金屬結構、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等影響生產安全、公共安全的產品;六、法律、行政法規要求依照規定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其他產品。
按照規定,獲得生產許可的企業必須在其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標注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生產許可證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否則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將被責令改正,同時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還要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劉建功董凡匯于君)
責任編輯:姜莉(來源:水母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