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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國資委:國有企業的產權轉讓有了新規定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9日 09:46 國資委網站

  權屬關系不明確或者存在權屬糾紛的企業國有產權不得轉讓。今日,太原市國資委在國有企業清產核資暨國有產權登記工作會議上通報了這一規定。

  企業國有產權是指國家對企業以各種形式投入形成的權益、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各種投資所形成的權益,以及依法認定為國家所有的其他權益。國有產權轉讓是企業將所持有的企業國有產權有償轉讓給境內外法人、自然人或是其他組織的活動。

  太原市國資委昨日還指出,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前提條件是企業國有產權權屬清晰。擬轉讓的企業國有資產須在評估后進入產權交易機構公開掛牌交易。在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格低于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市國資委同意后方可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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