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地方審計 中央審計項目授權地方將統一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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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9日 09:16 法制日報 | |||||||||
本報銀川7月28日電 (記者 郄建榮) 建立重要情況通報制度、幫助地方加強法制和規范化建設,審計署計劃從上述方面加強對地方審計工作的指導。記者從今天在此召開的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獲悉,審計署將中央審計項目授權地方審計機關審計將實行統一管理、一年一定的原則;中央審計項目只授權給省級審計機關(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劃單列市審計局)。
審計署為此起草了有關意見。在這個意見中,審計署計劃采取以下措施進一步加強對地方審計工作的指導:建立重要情況通報制度;建立署領導分片聯系點和調研制度;幫助加強法制和規范化建設;加強計劃指導,促進整合審計力量;加強和改進審計業務授權管理;加強審計業務對口指導;加大人員培訓力度;建立署與省級審計機關人員交流制度;推動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加強審計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關注省級審計機關領導班子和地方審計隊伍的建設;組織各方面力量,加強審計理論研究。 審計署準備把授權審計逐步納入全國統一的計劃管理,每年有計劃、有目的地做出合理安排;建立授權審計項目質量責任制,審計署重點對中央授權項目的審計質量進行抽查。 為了規范中央審計項目授權地方審計機關審計的管理工作,保證審計質量和成效,更好地發揮授權審計作用,中央審計項目授權地方審計機關審計將實行統一管理、一年一定的原則;中央審計項目只授權給省級審計機關(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劃單列市審計局);省級審計機關本著自愿原則,選定審計項目;授權審計項目計劃一經下達,必須確保在當年完成;審計署每年組織對授權審計項目計劃執行情況、項目實施質量、審計成果等進行考核和重點抽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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