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泛珠合作:破除區域壁壘之旅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9日 08:42 第一財經日報

  中央和地方財權事權劃分不合理、干部政績考核制度不科學等等體制性因素是導致內地市場分割,統一的產品和要素市場難以建立的根本性原因。諸如此類,也是泛珠合作下一步需要跨過的一道道欄

  本報記者 霍宇力 陳萌 霍朗 發自成都重慶

  區域合作模式新范本第二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昨日在成都降下帷幕。

  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是一種發達地區和落后地區,加工型經濟與資源型經濟合作的經濟合作。這種強弱聯合,實際上是一種技術與資源、資本與市場的組合。對于發達地區和落后地區,都不是一種勉強的湊合,而是一種實現持續快速發展的必然選擇。

  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劉迎秋認為,實際上人類社會已經進入了一個經濟發展面臨越來越嚴重的資源約束時代,而經濟的全球化往往需要區域經濟一體化為基礎,并還會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區域一體化,這是一個世界性的經驗。

  中央政府協調作用凸顯重要

  一個經濟合作組織是否形成,有3個標志:具有常設機構,具有統一的規劃和框架,具有一個良好的協調機制。

  第二屆“泛珠論壇”上,行政首長聯席會議已決定在廣州成立常設機構,而且《泛珠三角合作發展規劃綱要》也獲得通過,并啟動全面規劃的編制工作。泛珠合作目前已經具備經濟合作組織的前兩個標志。至于第三個標志,劉迎秋表示,需要加強和中央政府的協調。泛珠這個由省級政府提出,并得到中央政府支持的制度創新,符合中國體制改革方向。

  但劉迎秋同時指出,作為一個全新的探索,預計泛珠合作走向經濟合作組織遇到的困難不會少。

  劉迎秋也提出建議,在泛珠的“利益分配”過程中,需要堅持市場主導的原則,如在強勢地區和弱勢地區的利益分配上,在投資項目的決策上,都應該由市場各方自行決定。否則,如還是采用行政主導的話,就會導致這個合作瓦解。

  對于可能出現的泛珠共同市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劍閣提醒:“要保證泛珠三角區域共同市場的開放性。”

  李劍閣表示,統一市場一直是我國經濟改革的發展目標之一,泛珠三角建設統一市場,是全國統一市場的一部分,也是全國統一市場建設的必然要求。

  西南財經大學副校長、區域經濟學專家丁任重教授評價說,長期以來,制約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成熟與健全的一個最大的“瓶頸”就在于不少地方政府畫地為牢、實行經濟上的地區封鎖,這些做法使得市場經濟的自我良性運轉沒有了充分發揮其作用的空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也因為林立的壁壘而消失殆盡。

  據有關部門介紹,自去年泛珠三角區域9省區開展合作以來,粵商在海南省的投資涉及金額高達近15億元,相當于2000年至2003年三年間粵商在海南投資總額的4倍還多。泛珠三角區域內合作逐步顯示出成果。

  李劍閣向本報記者指出:“國內的區域經濟合作畢竟不同于國與國之間的經濟合作,在一個國家內部的區域經濟合作必須是充分開放,非排他的。”就泛珠合作來說,目標不是形成“排他性”的一體化經濟體,而是整合區域經濟資源,提高區域整體競爭力。

  李劍閣認為,要確保泛珠區域共同市場的開放性,防止區內市場與區外市場之間形成產品和要素流動的壁壘,中央政府在區域合作中不可缺位。

  區域壁壘突破成當務之急

  去年6月,商務部、監察部、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交通部、稅務總局、質檢總局等七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清理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實行地區封鎖規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對阻礙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實行地區封鎖的規定進行清理。

  為此,七部委又組成聯合督查組,督查組重點檢查了對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下屬商務、財政、交通、國稅、地稅、質檢等部門制定的排斥外地產品和服務、對本地產品和服務予以特殊保護的各種分割市場的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的清理工作。

  事實上,泛球內部壁壘消除的問題貫穿在泛珠區域共同市場建立的過程中,必然制訂各省區之間、內地與港澳地區之間統一的技術標準、環保標準、產品認證體系及標準、職業資格認定標準。這些標準的制訂和實施,必須符合公平準入原則,并確保與全國其他區域的兼容性,凡此種種,都需要中央政府的指導。

  李劍閣表示,泛珠各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之間的銜接,更需要中央政府的協調,也需要各省區之間的溝通,否則,基礎設施效應將難以充分發揮,而且延緩了區域共同市場建設的進程。

  “中央和地方財權事權劃分不合理、干部政績考核制度不科學等等體制性因素是導致內地市場分割,統一的產品和要素市場難以建立的根本性原因。”

  李劍閣認為,泛珠合作構建區域共同市場,在消除這些體制性因素過程中,也必須在中央政府領導下進行廣泛的體制改革和政策調整。

  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四級協調機制

  (一)內地省長、自治區主席和港澳特區行政首長聯席會議制度。每年舉行一次會議,研究決定區域合作重大事宜,協調推進區域合作。(行政首長聯席會議制度)

  (二)港澳相應人員參加的政府秘書長協調制度。協調推進合作事項的進展,組織有關單位聯合編制推進合作發展的專題計劃,并向年度行政首長聯席會議提交區域合作進展情況報告和建議。(政府秘書長協調制度)

  (三)各成員方設立日常工作辦公室,負責區域合作日常工作。九省(區)區域合作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發展改革委(廳),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由特區政府確定相應部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工作制度)

  (四)建立部門銜接落實制度。各方責成有關主管部門加強相互間的協商與銜接落實,對具體合作項目及相關事宜提出工作措施,制訂詳細的合作協議、計劃,落實“泛珠合作協議”提出的合作事項。(部門銜接落實制度)


點擊此處查詢全部泛珠合作新聞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