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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危險品先戴“緊箍咒” 身披“爆毒衣”才準上路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9日 07:17 水母網

  水母網7月29日訊8月1日起,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上路,必須懸掛白底黑字的“爆”“毒”字樣,并持有新近換發的相關證件,否則,將受到交管部門的處罰。

  8月1日前,運輸劇毒化學品的車輛,必須到公安部門辦理《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劇毒化學品準購證》和《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車輛或罐體的后部,應安有安全標示牌,牌上標明危險化學品名稱、種類、罐體容積、最大載重量、施救方法、企業聯系電
話;車身兩側和后部噴涂“毒”、“爆”文字;車輛或罐體的后部和兩側粘貼反光帶,標示車輛或罐體的輪廓。否則不予辦理公路運輸許可證件。

  企業在運輸劇毒、爆炸危險化學品前,應制定詳細的路線圖和運行時間表,每次運輸一車一圖一表。黨政機關所在地、人口聚居區、中心城區、商業區和學校、水源、通訊、軍事設施等地點,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曹杰方春明)責任編輯:姜莉(來源:水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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