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貴陽7月28日電 (記者 周之江) 貴州部分省、市、縣三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無依據收取統籌費、管理費上千萬元。
7月28日,貴州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貴州省審計廳廳長張如飛通報了對貴州省、市、縣三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共70家單位2003年度的財務收支情況,審計發現五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無依據收取統籌費、管理費1075.38萬元。2000年至2003年期間,省質監局無依據提取系統統籌費968.8萬元;貴陽市質監局收取貴陽精科質量咨詢服務中心等10個單位管理費27萬元。六盤水市、銅仁地區也存在收取下屬單位管理費的情況。質監部門將收取的統籌費、管理費主要用于地縣建房補助、職工福利和彌補公用經費等。
二是將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由所辦實體收取。審計發現,多數質監局成立了經濟性質為集體企業的經濟實體,質監部門與所辦實體基本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質監局將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由所辦實體收取,而所辦實體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除彌補公用經費不足外,其余大部分用于職工獎勵、福利支出。
三是質監系統存在亂收費的情況。貴州省質監局及所屬事業單位2003年自立收費項目收取貴州省名牌產品證牌宣傳費、交通費及培訓費等26.49萬元。
四是部分質監部門自行制定獎勵辦法將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與部門效益掛鉤,按比例提取獎金、勞務費。
五是基層質監部門會計基礎工作較差,財務管理較薄弱,大部分的質監部門對罰沒物資、暫扣(封存)物資管理較混亂,同時還存在部分稽查部門無依據收取保證金,且對保證金的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