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購車發票無國稅機關代碼戳記不能上牌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8日 18:11 金羊網-羊城晚報

  新快報訊(記者 葉志明 通訊員 高濤)準備買車的市民注意了,記者昨日從廣州國稅局獲悉,從今天起,市民在購車時必須留意發票上是否加蓋稅務機關代碼戳記,否則就不能上牌。

  廣州國稅有關人士介紹,自7月28日起,廣州市車輛生產經銷企業銷售機動車輛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必須加蓋主管稅務機關代碼戳記,主管稅務機關代碼戳記加蓋在機動車
銷售統一發票第五聯報稅聯的備注欄。機動車生產經銷企業已領購未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盡早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補蓋戳記事宜。

  廣州國稅局表示,市民在7月1日后在廣州已購車并取得發票的,無需再補加蓋戳記,不過,車主如在外地繳納車輛購置稅,視當地稅務部門要求,可將發票交回原經銷企業進行補蓋代碼戳記。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