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京7月27日電 (記者 郭奔勝) “學校擅自設立收費項目竟達19項,為了多收錢,學校超計劃招生竟達40%。”在27日召開的江蘇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江蘇省審計廳廳長朱堯平報告了2004年江蘇省的“審計清單”,其中對教育亂收費問題的審計尤為引人注目。
朱堯平在報告中說,不少學校擅自突破國家的收費規定,變著花樣亂收錢,處心積
慮亂花錢。主要表現在,各市物價部門自行審批收費項目達8項,收費302.63萬元;學校自立收費項目19項,收費572.25萬元;超范圍、超標準收費和已取消項目未及時停止收費合計55.68萬元。另外,收取捐資助學款問題依然嚴重,據對6個市的9所學校審計情況統計,2004年共收取2243.61萬元。
另據審計結果顯示,少數學校為多收費而超比例招收擇校生。徐州市第五中學、常州市北郊中學超規定比例招收高中擇校生,分別達43.5%和30%,大大超出江蘇省規定的20%的比例;南京市第十三中學的民辦學校在秋季初中招生中,錄取擴招生占招生人數的35.1%,也違反了南京市有關招生的規定。
朱堯平說,在教育經費比較緊張的情況下,仍然有不少學校財務管理不嚴,存在亂花錢的嚴重現象。一些學校超范圍收取、列支代辦費或將代辦費轉作他用,不按實核算代辦費的支出,代辦費收取和結算不規范; 少數學校收取的雜費和代辦費未納入財務大賬,未開具合規票據,甚至將公款私存。
審計中還發現不少學校擅自擴大規模,舉債建設、債務沉重的問題。截至2004年10月末,29所中小學校尚未歸還的銀行貸款余額達26101萬元,當年僅銀行利息就需要支付1288.18萬元,辦學成本增加,加大了學校的財務風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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