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性教育活動轉入整改提高階段后,太原市國資委針對查找出的問題,把轉變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各項工作作為整改工作的重點和突破口,在狠抓整改措施落實的同時,把先進性教育活動中創造出的成功經驗和做法運用到實際工作中,研究制定了“月績效考評”制度,出臺了《月績效考評辦法》。
《辦法》整合了“行風雙評、效能監察、政務公開”等考核評比辦法,提出了以提升機關管理工作水平,形成激勵機制,強化團隊意識,營造進取向上的工作氛圍,建立廉政型、高效型、服務型、學習型和創新型的“五型”機關,通過每月對各處室工作進行以績效考評為核心的綜合考核,達到“嚴明職責、規范程序、激勵創造、提升形象”的目標要求。
《辦法》規定,績效考評采取百分制,分為對處室的考評和對機關工作人員的考評兩項內容。對處室的考評從重點工作、日常工作、工作創新、黨風廉政建設(行風雙評、效能監察)和處室評議五個方面進行,主要考核其工作標準和工作效率。如“日常工作”這一項占50分,包括業務工作、廉潔自律、文明處室、學習型處室和辦公費用5項,分值分別為30分、5分、5分、10分、5分,每一小項又依其不同的內容制定了不同的標準。對機關工作人員的考評分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每一大項又細分了若干小項。同時,《辦法》還制定了獎勵措施:即每月根據各處室的考核結果,確定第一名為當月的先進處室,先進處室中產生一名當月先進個人,予以獎勵,并以此得分相加確定年度先進處室。
“月績效考評”制度的施行,使機關作風、工作效率、黨群關系都發生了明顯轉變。干部職工學習蔚然成風,變過去的被動學習、強迫學習,為今天的主動學習和經常性學習;由過去的自由懶散、組織紀律性不強,變為現在的自覺自愿、加班加點、爭先趕超。實踐證明,通過加強制度建設,推動和促進了工作,使黨員群眾切實感受到了先進性教育活動帶來的新變化。干部群眾反映,《月績效考評辦法》是一個長效的“民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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