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網
中油網消息:各界矚目的國家能源領導機構改革有了答案:國發〔2005〕14號文件明確,國務院成立國家能源領導小組,作為國家能源工作的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國發〔2005〕14號文件指出,成立國家能源領導小組,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對能源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能源開發與節約、能源安全與應急、能源對外合作等前瞻性、綜合性、戰略性工作的領導。國家能源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能源開發與節約、能源安全與應急、能源對外合作等重大政策,向國務院提出建議。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具體承擔日常工作。
文件規定,領導小組可根據需要請有關部門和國有大型能源及相關企業主要負責人列席會議,并聘請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專家組,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咨詢,專家組不作為實體機構。
與此同時,國務院辦公廳下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5〕28號)。
通知強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國家能源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國家發展改革委是國務院負責能源工業管理的職能部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研究國家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取代其他部門在能源管理方面的工作,各有關部門有責任按分工主動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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